投資協議專家
發布時間: 2020-12-07 16:00:07
① 合作協議問題,專家團請解決
朋友:仔細的看了你的合同,從文字的內容來看,只要表答了當事者的真是意思,就是版沒有問題的。但權是我認為存在如下缺陷:
1、分紅為題,「每次在利潤達到和資產等值的時候,進行分配」。也就是說:等你利潤分配的時間是不確定的,也許是一年,也許是十年。我覺得這里有一個,對於預期過於樂觀的看法。假如一兩年,利潤沒有到達資產的等值,甲、乙和經營者都分文不取嗎?
2、散夥問題,「必須提前一年提出散夥要求」,條件苛刻,對於有急事需要脫身的人來說,是一種沉重的負擔和心理的壓力。
3、「甲方不支付給乙方任何工資」,甲方和經營者拿嗎?合同中沒有說明。
4、甲方的分紅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只要大家同意可以執行。
② 各位法律專家,投資協議是雙務合同嗎
投資協議同贈與協議不同。投資協議均為商業行為,因此也追求利益,投資方追求的利益給付,就是接受投資方的給付義務。因此投資合同等商業合同均未雙務合同。
③ 合同,合夥協議,投資協議有什麼區別
你既然要開公司,當然是簽訂投資協議,約定各自投資的具體數額,在公司總股本里的比例,約定公司利潤分配的原則與方式,約定糾紛處理方式,約定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約定公司的決策程序,約定管理的方式經營的方式,協議簽訂好以後拿到工商局備案,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以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要簽訂合夥協議,注冊合夥企業的承擔財產的無限責任的,與注冊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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