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❶ 勞動合同變更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也是其變更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關系,是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其變更當然應當通過雙方協商一致才能進行。勞動合同允許變更,但不允許單方變更,任何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在實踐中,有此用人單位為達到變更勞動合同的目的,採取了許多變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單位根據工作的需要,決定採取公開考試的辦法,對考試不通過的職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這種形式是否合法呢?我們認為,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否則不能變更。採取公開考試的辦法似乎公平,在未經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對勞動者不具有約定力。用人單位對原合同仍應履行。
3、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變更也並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變更勞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後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內容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時,必須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書面協議應當指明對勞動合同的哪些條款作出變更,並應訂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條的這一規定,是為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而產生勞動爭議。
5、勞動合同的的變更也要及時進行。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無論是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和條件等。如果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及時變更,由於原訂條款繼續有效,往往使勞動合同不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後,應在對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及時作出答復,不得對對方的提出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為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和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如果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四、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的執有
❷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❸ 勞動合同期限變更協議書怎麼寫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專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屬:(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註: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❹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變更協議還是重新簽訂嗎
這個要取決於你們這次收購的具體操作方式了:
1、舊公司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只是變更了投資方和公司名稱,換句話說公司實體是存續的,而所有員工也仍然服務於這家公司,且崗位和待遇等都沒變化,那勞動合同無須重新簽定,因為舊公司的權利和義務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義向員工發一份公文,說明公司名稱的變更,及原有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繼續有效;
2、如果是通過重新設立一家名稱不同、性質不同的新公司來接管現有的業務,那就要重新簽定勞動合同了,因為實體變了,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會涉及到工齡的問題。
從樓主的表述來看,應該是屬於第一種情況,那就不用重新簽定合同了,對員工來說是比較容易接受的。
❺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
不用支付補償金,這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向員工說明,並徵求其是否繼續聘用。如果繼續聘用新公司應承諾以前的工齡連續計算就行。
這屬於用人單位分立的情況,勞動合同由B公司(分立後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❻ 公司主體變更,員工勞動合同是做原合同變更還是新簽勞動合同
可以簽新合同也可以維持原合同不變,因為原合同同樣是有效的。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3、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6)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擴展閱讀
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後,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達成的修改和補充。其特徵如下:
1、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是在原來合同的基礎上達成變更協議;
2、合同內容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局部變化,不是合同內容的全部變更;
3、合同變更後,原合同的變更的部分依變更後的內容履行,原合同沒有變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變更並沒有消滅原合同關系,只是對原合同的內容進行了部分修改。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❼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需要一式二份嗎
一、勞動合同變更條件、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2、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了變化,為保持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相關的內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條款,已經完全履行的條款,沒有必要變更,無效的條款,也沒有必要變更。
6、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依據政府有關決定,致使生產經營管理發生重大變化的;
7、用人單位嚴重虧損,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
8、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如身體、技能等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原來勞動合同的約定的。
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的內容,註明變更的時期,由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變更案例
1、變更勞動合同(Change The Labour Contract)指勞動合同內容的變化,不包括勞動合同主體的變化。
2、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在原有的勞動合同內容已經不能全部適應客觀情況的需要,有必要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加以改變的情況下發生的。
3、具體包括工作內容的變更、工作地點的變更、工資福利的變更等。
4、變更勞動合同問題案例
5、新勞動法關於變更勞動合同的案例解析
三、勞動合同變更程序
1、提議階段
先由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建議,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及修改內容。
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也可以是管理者,也可以是勞動者。
不管是哪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請求,都要就合同變更的理由、內容、條款和條件等做出說明,並給對方當事人一個答復的期限。
2、協議階段
如果一方同意接受另一方提出的變更建議,雙方就可以簽訂新的協議。
如果變更建議不能或不能全部被對方接受,雙方需繼續協商,直到意見一致,或維持或變更原勞動合同的相應條款。
3、簽訂階段
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在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一式兩份,送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後,由雙方各持一份。
四、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樣本、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範本、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1、
2、
3、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五、勞動合同變更書、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1、
2、
3、
甲方: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註: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機關各一份。
❽ 公司要求我們簽一份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合法嗎
雙方協商一致且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的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