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退出協議
❶ 五人股東協議,沒有注冊公司,只有股東協議,現鬧分裂個人怎樣退出,退出協議怎樣寫,可以訴訟退出嗎
沒有注冊公司就無所謂股東了。如果還沒投錢就更加省事了。重新立一份協議聲明股東由四人組成就行啊,並且將原協議原件全部收回直接作廢就可以了。
❷ 退股協議簽完,發現股東存在欺詐行為。退股協議可以作廢嗎
雖然你們簽訂了合同協議。但是存在欺詐行為。那麼這樣的合同。就不具備法律效應。因此是違法的。這樣的合同也就是無效的。
❸ 股東退股協議
建議詳細介紹問題,便於律師進一步分析解答。
❹ 大股東簽訂了退出股份協議後 公司注銷時還需要大股東簽名嗎
簽定了退出協議並辦理了股份轉讓後不須簽字,因為你己和企業無關。
❺ 股東退出公司後,還受不受公司合同約束
一般視退出時的退股條款而定!
除了原有公司章程,財務年度的盈虧核算,還是競業限制條款(2年期限),都會有可能影響退股後的股東!
❻ 小股東只簽了協議,受到欺騙要求退股,法人不肯退怎麼辦
第一、如果你能確實證明在簽訂入股協議時受到欺騙,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第二、欺詐是指簽訂協議一方故意虛構或隱瞞重要事實,誘使投資人在未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情況下對決定是否出資作出錯誤判斷而與一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比如未如實披露公司的資產清單、財務報表、經營狀況等影響投資人決定是否投資的重大事項等。
第三、投資需謹慎,而起訴最重要的是證據,尤其是要以客觀事實證明主觀意,需要找到足夠的證據。
第四、股東退股除了上述在你方存在被欺詐情形下,還有下述法律規定的兩種轉讓及三種法定情形。
最後、個人認為想通過起訴的方式撤銷協議較難,可以試試能不能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哪怕是稍微虧一點,減少損失吧。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