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與侵權考試
A. 在工作中如何維權,如有侵權該如何處理
1、按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並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 據此,你應該可以算清你應得的加班工資,一並向用人單位索賠。2、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你還想繼續幹下去,可以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你不想在這幹了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B. 侵權和維權的案例
本意是為了親身體驗夜上海的繁華璀璨,於是1992年7月的一天,正在上海拍戲的港星劉嘉玲夜逛南京路,沒想到這一逛竟逛出一樁引起轟動的官司來。一腳跨進原為永安公司現為華聯商廈的底層化妝品櫃台,劉嘉玲便看到了另一個自己。那是一幅小型廣告旗,旗中的「美人」肖像正是留著短發的劉嘉玲。再一看,不得了,化妝品專櫃中陳列的「雅麗絲」牌美容露、玉蘭油、摩絲等都使用了印有劉嘉玲頭像的彩色說明書,連作為「買一送一」贈品的香皂的彩色包裝上也印有「劉美人」。
「我從未與大陸任何公司簽訂過廣告或肖像使用協議,怎麼這家公司未經我同意就用我的肖像做商品廣告呢?」詫異之餘,劉嘉玲又來到了市百一店,結果她又發現了有自己的肖像的「雅麗絲」產品,產地是廣東汕頭。
找律師,無論如何也要通過法律來解決這樣的侵權行為。劉嘉玲當即下了決心。
是年7月18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劉嘉玲肖像侵權案,引起全國新聞界的關注。除了個中的明星效應外,這起化妝品肖像侵權案也被法律界視為是「敲開了中國無形資產司法保護的大門」。
劉嘉玲起訴的被告有三個,即第一被告汕頭雅麗絲實業公司,第二被告上海市第一百貨商店和第三被告上海市華聯商廈。本來要價1000萬,但法院在審理和判決這些案件時,賠償數額還未突破過萬元,最後索賠100萬,商業巨頭聯手「封殺」劉嘉玲,劉嘉玲與「兩店」和解撤訴,最終汕頭雅麗絲承認侵權,願意賠禮道歉,並願意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劉嘉玲得到10萬元。本案是調解結案。賠償的10萬元也被劉捐贈給了希望工程。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商業場所等,屬於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軟體著作權被侵權找當地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維權。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錄音錄像製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鄰接權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鄰接權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參考資料:http://ke..com/item/%E8%91%97%E4%BD%9C%E6%9D%83%E4%BE%B5%E6%9D%83%E8%A1%8C%E4%B8%BA#2
D. 教師當遇到侵權行為時,應通過哪些途徑維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合法的維權途專徑很多,也因侵屬害權益的性質不同而不同。比如對侵害民事權益的,可以採取協商、第三方機構或者人員調解(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律師調解等)、申請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等)、訴訟等。對侵害行政權益案件,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解決。對符合信訪條例規定的,可以通過正當的信訪途徑解決。必要時,可通過合法的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方式進行。總之,要根據個案的不同,依法採取相應的維權途徑。
E. 生活中的侵權與維權案例
沒有侵犯名譽權。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西餐廳貼有「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內」並不是針對小軍個人的行為,同時衣冠不整是一個事實表述,並不存在針對他人名譽的攻擊,所以個人認為不構成侵權。
F. 關於生活中的侵權與維權的案例分析。
你好,我認為本案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王某的損失應當由旅館負責賠償。可以與旅館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供你參考
G. 個人對單位的侵權如何法律維權高分請專業人士回答
1、如果能夠取得文字方面或者其他方麵包括證人的相關證據,可以考慮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一定要要求立案。
2、成立一個無良員工的資料庫,讓地球上的企業以後不要這個人做員工(不可行)
H. 維權與侵權案例分析!急急急!!高分。。
1 李某的代理行為雖然超出了代理許可權,但是屬於表見代理 ,該銷售合同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O09年4月24日 法釋〔2009〕5號)
第十三條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承擔有效代理行為所產生的責任後,可以向無權代理人追償因代理行為而遭受的損失。
2 該批水果的損失應當由批發公司承擔!
因為蘋果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交付為轉移要件的,本案中雙方合同約定B公園將蘋果交付承運人後即為交付,即交付後的風險應當由買受人承擔。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3 水果批發公司應當向果園支付貨款,因為合同已經成立,且蘋果已經交付!
4 A公司不應向C公司支付運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一十四條規定,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I. 侵權發生後我怎麼維權
侵權發生後,當事人可以根據被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與侵權人協商,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J. 被侵權了怎麼維權
主要是看你們的情況,基本上就是我建議走法院程序。
商標如果被他人侵權了,可以通過行政方法來維權即向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那麼商標侵權的具體訴訟流程是怎樣的呢?
一、基本流程:起訴---立案---答辯---證據交換---開庭審理---裁決,詳見下文分析:
1、起訴:向管轄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商標侵權原則上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及查封扣押地。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將給予立案並會通知當事人7日內或者當場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正式立案。
3、答辯:案件受理後法院5日內會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證據交換:在正式開庭可進行證據交換,特別是重大疑難案件。如果當事人認為證據可能被滅失或日後難以取得的,也可申請進行訴前證據保全。法院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會在受理後48小時內作出立即執行保全措施書面裁定。需要提醒的是,若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未起訴的,人民法院將會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5、開庭審理:在法院的組織下,原被告雙方根據侵權證據就侵權事實、侵權損失進行舉證、辯論,法院最後根據庭審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裁決。
6、裁決:合議庭作出裁決後,當事人對合議庭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判決不服的,可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主要證據准備包括如下:
1、身份證據:主要包括原被告身份證、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材料等。
2、權利證據:主要包括商標注冊證、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局備案材料、商標權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材料等。
3、侵權證據:主要包括涉嫌侵權的商品實物、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發票、公證了購買涉嫌侵權商品的公證書、侵權公司的網站材料等。
4、賠償證據:主要包括侵權人因侵權獲利的賬本,相關發票、票據、合同等材料以及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材料(如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
5、其他:具體個案的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