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瑕疵
㈠ 請假手續存在瑕疵,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請假手續存在瑕疵,不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如果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話,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方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㈡ 協議離婚程序有瑕疵可否撤銷
最高復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制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共同向縣民政局提供了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問題達成了一致處理意見,民政局經審查後為其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當場發放了離婚證。被告在辦理離婚登記過程中,就劉某提出的王某的簽名問題,未認真進行審查,行政行為中存在瑕疵。但這種形式上的要求是為了保證婚姻法的正確執行,這種程序上的瑕疵並不必然導致離婚登記行為的無效。
㈢ 借款合同有瑕疵,怎麼辦
借款合同有瑕疵,立即和對方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重新簽訂合同版,避免以後的麻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㈣ 如何才算有瑕疵的離婚協議
一、假離婚,以離婚之名,行逃債之實。
二、在離婚之時,以欺詐的手段從而達到多分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
㈤ 商法里,股東維權的三大訴訟之一的兩會協議瑕疵之訴,是指什麼
全面總結一下,新公司法提供的股東維權的手段:四大類救濟,三大類訴訟。
四大類救濟:橫向轉,縱向退,強制散,直接訴。
1.橫向轉:當股東的利益受害的時候,股東可以通過橫向其他股東或者投資人轉讓自己持有的股權,退出公司,通俗的說:惹不起,躲的起,不幹了。
2.縱向退:當股東的利益受害的時候,根據第七十五條(股權的回購)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縱向向公司退股必須在如下3種情形,不是任意退股。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3強制散:當股東的利益受害的時候,根據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這也是股東退出公司的機制之一,只不過,是大家一起退。
並且注意: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不能理解為:資不抵債,瀕臨破產,這是情況之一,不是所有,公司出現僵局時,例如:重大事項總是不能達成股權2/3以上的絕對多數支持的情形,也屬於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情況。目前有的公司經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雖未達到破產界限,但繼續維持會使股東利益受到更大損失;而因股東之間分歧嚴重,股東會、董事會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決議,處於僵局狀態。應當針對這種情形,研究借鑒其他國家的立法例,規定公司解散在正常情況下應由公司自行決定;在特殊情況下,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法院可以依股東的申請解散公司。
4.直接訴: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股東直接訴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面總結過:害公司,派生訴;害股東,直接訴。
三大類訴訟:
1.害公司,派生訴;
2.害股東,直接訴;
3.決議無效或可撤銷之訴;
以上三類訴訟,股東均可援用維護自身權益。
㈥ 有瑕疵的協議離婚有沒有效
離婚協議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才會生效,一旦生效後,即使部分內容有瑕疵,也不影響離婚方面的法律效力。
㈦ 仲裁協議存在瑕疵但被申請人在庭審中未提出的,仲裁委員會有權管轄嗎
有沒有權,你和仲裁委自己說了都不算。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如果你認為存在類似情況,可以去法院申請撤裁。由法院決定
㈧ 離婚協議書上存在瑕疵怎麼辦如題 謝謝了
你的情況解決途徑有兩種, 第一協商同意後。可以簽訂補充條款, 第二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律提起訴訟請求。
㈨ 請問民間《補償協議》甲乙雙方達成補償協議。補書中甲方列舉兩人,落款只有一人簽字,這樣有瑕疵
對,簽字不完整。
㈩ 房屋租賃糾紛租賃物存在權利瑕疵為由主張合同解除權嗎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當事人可以在房屋回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答租賃協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商後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議。但是,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一)承租人的解除權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說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此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