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刻合同章
『壹』 公司需加刻一枚合同專用章,請問程序是怎樣的需要些什麼資料
公司增加一個合同章,要在章上面加個"合同章(2)"。具體手續如下:
1、寫個申請報告,帶內好公容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
2、到工商部門開具刻章證明。
3、到公安局治安大隊開具印章審批登記表。
4、公安機關會給申請人一個刻章的許可證,憑此證到專門的刻章店進行刻章。
5、將刻好的印章送到公安部門備案後,即可正常使用。
『貳』 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區別
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區別
一、使用范圍不同
1、公章適用范圍廣泛,涵蓋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二、執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2)公司刻合同章擴展閱讀:
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 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 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 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 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 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
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司公章
網路-合同專用章
『叄』 公章和合同章的區別
一、區別:
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
2、使用范圍不同:公章是辦什麼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3、執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二、簽訂合同的時候,有合同章就蓋合同章,若公司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
三、公司公章的樣式尺寸、使用管理、使用流程都有一定的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3.8cm。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4.0cm。
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排, 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尺寸:58MM,可選材料:木頭,膠印,,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四、刻完章後會在公安局備案,備案的章才能判斷是真章。當然沒備案的也不算是假的,主要是假如哪天別人也刻了一個章,就沒什麼標准可以說明哪個是真的。
五、每個公司的章不一定都有唯一標識,章不同,標識就不同。比如,公章就是XX公司公章,合同章就是XX公司合同章,有些刻章的裡面會加上五角星或長方形作為防偽標志。
網路-公司公章
網路-合同專用章
『肆』 刻合同章和發票專用章需要哪些東西
你去辦稅務登來記後,稅務局會源給你一個雕刻發票專用章的證明或者介紹信,你到指定的刻章的地方去刻。發票專用章是要防偽的,稅務局會給你指定刻章點的,不用擔心。刻合同章,應該要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公司的介紹信或者工商局給你的允許刻章的證明。我上次是找代理公司代理的,除了發票專用章是稅務局給我一個刻章的證明,去武漢市解放公園路防偽服務中心刻的,其他包括公司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都是中介公司幫我刻好了,直接給我的。
『伍』 公司需多加刻一個合同章,有何手續
可以再刻一個合同章,但是要在章上面加個"合同章(2)",以前那個章也可以用,帶齊手續就行,法人身份證和營業執照正本,和證明就行
『陸』 求助,我們公司想刻一個合同章要不要備案
你刻合同章必須到公安局的治安科進行審批,不然就是私刻印章。刻好後你無須馬上送到工商局備案,但在次年年檢的時候必須在年檢報告書上蓋上合同章的樣式。
『柒』 公司私自刻了合同專用章沒備案 簽合同有效嗎
合同是沒有效的,因為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會自成立時生效,而私刻合同專用章是犯法的,因此簽訂的合同部屬於依法成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參照《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買賣印章,不得非法製作、使用印章。
參照《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非法製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繳非法印章外,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非法所得的,沒收非法所得。
買賣印章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公司刻合同章擴展閱讀
參照《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准刻手續。
辦理准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准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准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准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