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房屋蓋房糾紛
1. 蓋房子鄰居鬧糾紛,執法局會怎樣處理
如果是合法建築,鄰居不讓建,可以向基層政府如村委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則可以對鄰居進行起訴。公安局只有在雙方發生暴力沖突時才可能介入,這種事不屬於他們管。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留出相應距離的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1)鄰居房屋蓋房糾紛擴展閱讀:
相鄰關系中較常行使的權利包括:
土地或建築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相鄰各方享有通行的權利,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鄰一方因建築施工、鋪路架線必須臨時佔用他方土地的,他方應予以方便,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完工後恢復原狀,造成損失要給予補償。
對自然流水,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鄰一方必須通過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給予對方損失補償。
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生活。
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採光、建築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2. 如何用法律解決鄰居間因蓋房產生的糾紛
要看是因為什麼事實而產生的糾紛,鄰里之間如果是因為侵佔他人的土地蓋房,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返還,或者補償的。
3. 關於農村建房與鄰居糾紛的問題
土地法來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自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縣政府是依法審批宅基地,不允許群眾隨便干涉干預,政府肯定不弄所謂的鄰居簽字。縣政府審批宅基地審查是否符合規劃是重要事項,你描述的問題就是這,他家阻止實施規劃純屬故意搗亂,尋釁滋事,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吧,不要放棄堅決對抗甚至主動出擊
4. 農村建房與鄰居的糾紛問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版、方便生活、團結互權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5. 我家宅基地不能蓋房子,因為和鄰居有糾紛,請大家幫我支支招。
對於這種無賴行為,必須嚴格對待,建議:
就爭議事項,請村委會出具書面的情況說明,加蓋村委會公章,證明爭議事項不存在,爭議地塊屬於你家所有。
保留好當時給付對方9000元款項的收據及協議(這兩個東西交錢的時候應該有吧?)
積極建房,對方阻撓施工或者損壞公私財物的,報警處理,建議公安機關以非法侵入住宅或者故意損害公私財物,治安拘留或者罰款,鬧一次報警一次。(前兩項主要證明施工的合法性)==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元以下罰款:
6. 自家建房,鄰居家房屋開裂糾紛
應該找房管局房屋鑒定中心對開裂房屋進行鑒定
如果鑒定表明責任為你家新家房屋導致,那麼你家要負賠償義務。
至於賠償金額只要考慮開裂修補費用、造成實際損失費用以及可能導致其他損失的費用。
鑒定費由過錯方承擔。
7. 農村宅基我家建房子鄰居堵住路這種糾紛怎麼處理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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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鄰里蓋房糾紛
目前為止,法復律上對鄰人制的房屋要離對方窗戶多遠,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鄰居房屋不得對自己房屋的通風、採光產生影響,要是影響的話,可以與對方的協商,要是協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9. 農村房屋與鄰居發生糾紛
首先說,你們和鄰居在村委會大隊主持監督證明(第三方)下簽訂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我個人認為:你當初的想法是欠妥的,沒有慎重考慮過利害後果的,所以,才有了後鄰居的得寸進尺。
最後,現在協議已簽,說什麼也來不及了。等你蓋完房,把一切事情都處理好後,再談協議的事就有些不講理了,故意找茬了。沒簽協議前,一切都好說,當時,如果不讓一寸土地,不簽任何協議,你的房子還照蓋,大不了水不走鄰居地方,留到自家屋裡院落,而且,民間也有肥水不流外人田之說。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事先應該就此事先多問人,而不是息事寧人做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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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鄰居之間的蓋房糾紛
目前為止,法律上對鄰人的房屋要離對方窗戶多遠,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鄰居房屋不得對自己房屋的通風、採光產生影響,要是影響的話,可以與對方的協商,要是協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