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咨詢合同
1、合同名稱不同,2、合同主體不同,3、委託事項不同,4、工作范圍不同,5、承擔責任不同等等,太多了。根本就是2個合同。你要是問有哪些共同點還好答一些。
B. 招標文件未含合同條款,中標後的合同條款談不容的情況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務部令第18號)》,「第六十回四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答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招標采購單位不得向中標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中標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所以,如果你覺得合同有問題,直接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以上,另外您也可以登錄火 標 網咨詢網友或客服相關信息,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您。
C. 有關招投標合同條款的問題,請有經驗的甲方指教!
1.若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就是綜合單價包死,也就是一個清單項的店家包死法。工專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是不屬可以改變的,既是原材料漲價,跌價!
若定額計價就是子目內的工程量可以更改,但材料單價不可更改。
以上兩者除非簽有條款,材料單價允許調價。都是調量的合同。
2.「在多少錢以內的可定一次性包死的合同」不好說!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3.需要協商,乙方會考慮一些工程量包死,抓大放小!。
4.可以
5.簽證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一點變化沒有。
簽證可以使用每次簽證後進行核算,就是工地發生簽證後雙方預算員認可,在決算是就不會出現工程簽證扯皮的事,也是控製造價的辦法。
D. 招投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稅法相關條例,這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正式列舉的憑證分為五個類別,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3.營業賬薄。包括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
4.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另外,《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規定:二、關於技術咨詢合同的征稅范圍問題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有關項目包括:1.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3.其他專業項目。對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均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
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依據上述規定,公司與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簽訂的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不需要按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稅。
E. 酒店工程顧問咨詢合同招標中是否要交履約保證金
這個看具體談判情況啦。按國家法定做法現在是要取消履約保證金這一做法,用銀行保函之類的就行
F. 某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其中的50萬元以下的技術咨詢服務是否需要進行公開招標
總投資額超過3000萬需要公開招標,機電技術服務合同不超過50萬可以不公開招標。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對法律的理解,規定范圍內的必須執行的,范圍以外可以不執行。
G. 招標代理的委託授權書和招標代理合同有什麼區別
授權行為是委託代理的基礎,而委託代理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又具體反映在委託合同中。委託合同往往是授權行為的基礎。二者既互相聯系,但又各不相同。委託授權,是指委託人(被代理入)向受託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權的意思表示。換言之,委託人將其願意授予受託人代理權的內心意思通過一定的形式表達出來,這一行為就是委託授權行為。委託授權是一種單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以委託人單方的意思表示為成立要件,只要委託人作出了這一意思表示,受託人即取得了代理權,授權的法律效果隨之產生。委託授權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則應當用書面形式(《民法通則》第65條第l款)。有關委託授權行為是委託代理的基礎,而委託代理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又具體反映在委託合同中。委託合同往往是授權行為的基礎。二者既互相聯系,但又各不相同。委託合同則是—種雙方法律行為,必須基於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託方願意授權,受託方願意接受。在實踐中,為防止糾紛的發生,最好的辦法是在出具授權委託書的同時,由委託人和受託人簽訂一份委託合同,詳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授權委託書一般只解決代理權是否形成的問題,委託合同則一般只解決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並不當然解決代理權的問題。如果委託合同中有專門的授權條款,明確規定了代理事項、許可權、期間等內容,則可不必另行授權,自委託合同簽訂生效之時,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權。如果委託合同中並無明確授權的意思表示,只規定了其他權利義務事項,則不能認為受託人已取得代理權。委託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①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姓名或名稱、法人代表、法定地址;②委託事項;③代理許可權;④代理期間;⑤對代理權行使的要求與限制;⑧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⑦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⑧代理費用(傭金)的計算標准、支付辦法;⑨違約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