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什麼時候簽
⑴ 勞動合同應該什麼時候簽
勞動合同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同時簽訂,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⑵ 勞動合同什麼時間簽是正常的
1、用人單位未與你訂立勞動合同,從你上班後的第二個月開始,你可以要求用人版單位支付雙權倍工資。若不成,你可收集工作證、上崗證、掛牌(胸牌)、工資卡、證人證言及其他能夠證明自己是該用人單位職工的有關資料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你現在簽訂合同應從上班之日開始,而且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⑶ 勞動合同應該什麼時候簽
勞動來合同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源建立勞動關系同時簽訂,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⑷ 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內當自用工容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上述條款強制性地規定: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好律師網參考
⑸ 企業應什麼時候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企業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在自建立勞動關系起簽訂勞動合同,已經建立版勞動關系權的應該在一個月之內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究竟在一個月的哪個時間段簽訂比較有利,一般應該在入職建立勞動關系起一星期左右,也就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進行了初步的磨合,也接受了入職培訓和崗位須知後,勞動者因為對企業的初步了解而可以對自己的勞動合同簽訂進行充分的考慮和斟酌,也充分表示了企業對勞動者的尊重。這樣的合同簽訂會讓勞動者對企業留下較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