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簽勞動合同
Ⅰ 事業單位有編制人員為什麼還要簽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確定,事業單位作為法人,與工作人員通過簽專訂聘用合同,屬建立人事關系,確立了雙方平等人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員可以自主應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職責、享有待遇。
事業單位需與編制人員簽訂合同,且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1)事業單位簽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Ⅱ 考上事業單位簽的是勞動合同嗎
具體詳情可以到豬八戒法律服務咨詢,專業律師提供免費咨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回員會簽訂聘用合同。答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Ⅲ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一般簽訂勞動合同對嗎
不一定,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中分正式工作人員和雇員以及其他人回員,正式工作人員就答是國家公務員了,一般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直接保存在人事局;雇員就是常說合同工了,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一般比公務員低。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Ⅳ 事業單位需簽勞動合同嗎
據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明年即將實施的《勞動內合同法》規定:「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根據該規定,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各種用人單位都應當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同時該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因此,汪先生有權利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化艷梅 陳旋 韋屈)
Ⅳ 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不是勞動合同,應該是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管理。
Ⅵ 事業單位能不能直接和勞動者簽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由此可知,事業單位可以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Ⅶ 我是事業單位人員,還可以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雙重勞動合同均可以同時合法存在。只要兩份勞動合同不互相影響執行,對公務員或者國有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有限制不得從事其他與職務相關的任職。
其一,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亦是合同,除了由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特別規范外,有關合同的訂立、履行、效力等方面可以適用《合同法》、《民法通則》一般原則之規定。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只有不違反法律法規定強制或禁止性規定,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樣,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亦具有法律效力。不因是否能同時履行而影響其法律效力。
其二,雙重勞動合同並非不可能同時履行
作為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力的一方,盡管可能面臨同時履行雙重勞動合同之客觀障礙,但也並非不能同時履行。下列情形,就不影響勞動者在雙重勞動合同關系中同時履行: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其中A公司經營面臨困維,出現勞動力過剩又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下崗或不需要對A公司提供勞動力,而可以在同一時間向B公司提供勞動力;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其中A公司是全日制用工,B公司是非全日制用工,勞動為兩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互不影響;
勞動者與A公司和B公司雖同時訂有時間重疊的勞動合同,但兩公司採用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聘作勞動者為經理、業務外銷員等崗位,勞動為兩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互不影響。
其三、勞動合同的效力與能否履行並無直接聯系
無論依據《合同法》,還是《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均無合同履行不能則合同無效之規定。勞動合同如果存在因時間沖突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能的情形,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但認為其因此無效並無法律依據。
其四、勞動合同法亦不禁止存在雙重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Ⅷ 簽訂事業單位合同和簽訂勞動合同的區別
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大連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制定單位不是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所以,該規定在勞動合同法出台後自然無效
你簽訂的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現在事業點位實行的是聘用制,所有的事業單位員工都是聘用合同,同樣受勞動法的調整,凡是與勞動法相抵觸的,都是以勞動法為准,
Ⅸ 事業單位招聘簽定勞動合同是什麼編制
既然解除了與事業單位的勞動關系,就意味著你與下屬企業建立了勞動關系,按照與誰建立勞動關系就由誰繳納養老保險的原則,應當讓下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
Ⅹ 事業單位能不能簽合同
你這種情況目前中國普遍存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這么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合內同工(包括臨時工)都適用容,可是,立法者不知是有意還是忽略了行政,事業單位要受編制的約束,嚴格來講不在編制內用工屬於非法用工,用工主體屬於非法,他所簽的合同一開始就屬無效合同,對你只是安慰,不會改變任何福利,也不會改變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唯一變通的辦法就是要嗎給你解決編制,要嗎將你實行勞務派遣.否則簽不簽合同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