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合同
A. epc、pc、c分別是什麼承包合同
EPC是指:設計(E)「Engineering」、采購(P)「Procurement」和施工(C)「Constructing」的縮寫形式。
近年來國際工程市場中對某些項目,尤其是私人投資的商業項目(如BOT項目),採用這種合同遞的較多。這種管理模式與普通的合同管理主要的不同是:
1、適用的范圍:也稱銀皮書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適用於以交鑰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動力工廠的總價合同;也適用於由一個實體承擔全部設計和實施職責項目的總價合同。但是,更適合涉及很少或沒有地下工程的私人融資的基礎設施項目。這種合同通常是由實體進行全部設計、采購和施工(EPC),提供一個配備完善的設施,(「轉動鑰匙」時)即可運行。
2、承包商的責任: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包括其投標書和業主要求,提供生產設備、設計和實施工程,達到准備好運行投產。
3、爭端的解決途徑:合同由業主或者指派一個業主代表管理和解決爭議和索賠,如果發生爭端,交由爭端裁決委員會決定。請注意的是,該合同條件業主直接管理,而不是通過工程師進行管理和初期解決合同爭端。也就是說無工程師(我國稱監理工程師)參與合同管理。
4、工程價款支付:期中付款和最終付款無需任何證明,一般參照付款計劃表確定,也就是說採用總價合同形式比較多。或者按實際工程量測量(按合同規定的計量方法)及應用工程量表或其他資料表中的費率和價格計算確定。其他估價原則可以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5、合同風險分配的原則:除不可抗力的社會和自然力因素造成的業主風險外,全部由承包商承擔,包括對工程具體類型有關的現場水文、地下及其他條件數據的審查和評價的此類風險。
以上可以看出,這種管理模式的合同條件,可使招標人(發包人)項目實施的風險盡可能的減少,以避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追加過多的費用,和給予承包人延長工期的可能性。從而使項目的費用和工期固定下來。而對於承包人而言,由於一般情況下是採用總價合同,而且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在投標報價時報價中要攤入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所以報價的總體水平是高的,也就是說採用EPC承包方式招標人要增加一些投資的。在合同執行期的管理模式不是業主通過工程師管理承包商的工作與生產。而是業主或業主派出的代表對承包商的工作和生產進行監督和管理。但是不能過分地干預,既然承包商承擔設計、采購和施工,並承擔全部責任。所以只要其設計和完成的項目符合「合同規定的預期之項目目的」,就認為承包商履行了合同中的義務。待完工後(「轉動鑰匙」時)即可運行。
至於你提出的「EPC設備招標」是沒有的。但是設備招標可以採用總價合同進行招標。無論是總價合同還是「EPC」合同,招標的程序和應注意的問題,無原則區別。
你需要的「EPC」合同條件,可查閱《FIDIC》合同指南和《FIDIC》編制的1999年第一版(中文版)——即銀皮書——《EPC交鑰匙合同條件》由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和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編譯的——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
以上資料摘自一位老前輩的經驗說明。
B. PC版NBA2k13 生涯模式 為什麼一 延長合約 就秒退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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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誰能幫我找到英文買賣合同文本,或者是EPC,PC合同英文文本
http://www.dahe148.com/wenshu/html/newslist/500.htm
還有英文的,傳不上來了 你自己看一下吧。謝謝。
正文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准。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准,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章名」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准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系,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章名」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章名」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章名」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章名」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章名」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章名」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章名」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章名」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D. 電腦上怎麼簽電子合同
好多啊,最好能有個寫字板或者類似的工具吧,這樣可以手寫
不然完全電腦的話,無法證明是本人啊
E. 以carton和pc為銷售單位的兩種商品外銷合同書中總計單位怎麼寫
直接就是用package
F. EPC 和工程總承包有什麼區別
EPC總承包項目相對於單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在許多方面差異很大,這些差異主要表現在:
1、項目管理幅度不同:
設計項目僅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最多再加上編制相關設備的招標文件、協助業主進行設備招標;施工項目僅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施工。
而EPC總承包項目負責整個工程(或主體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開車,甚至包括一些通常由業主負責的事項(例如:運行維護手冊編制、全廠運行標識、對業主運行人員的培訓等)。
2、合同模式和合同責任不一樣:
設計合同大多數為總價合同,通常設計合同承擔的是有限責任(除非是惡意行為),其最高責任最高不得高於設計合同總價。
而對於施工合同而言,其合同模式通常是工程量清單/暫定總價/固定單價模式,承包商僅承擔其合同范圍內施工工作的相關責任,不對整個項目的工程進度、性能指標負責,而且其可以由於其他項目干係人的過錯(例如設計延誤、設計錯誤、供貨延誤、供貨缺陷等)或變更向發包人索賠。
而EPC總承包模式通常是採用總價模式,合同對總承包商有明確的合同目標(例如安全目標、質量目標和進度目標等)以及嚴苛的考核條件(例如機組性能考核指標和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標等),達不到目標或考核指標的處罰額度非常大;
在國外「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標」落實到合同條款就是「拒收」條款,這就非常可怕了,處罰額度大些也就算了,因為這意味著可以用「金錢」來彌補過錯,而「拒收」條件意味著拒絕接收整個工程,毫不誇張地說,嚴重時一個大型總承包項目為業主「拒收」就有可能導致總包企業破產!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採用總價模式的總承包商很難通過變更向業主索賠,只有當相對於總承包合同發生「范圍變更」(發包人改變總承包工作范圍)或重大技術條件改變方可向業主進行變更索賠;
總承包合同工作范圍內的設計變更造成的返工、延誤或供貨商的供貨延誤、質量缺陷等均無法向發包人索賠。
這意味著EPC總承包商承受著雙重壓力:
一方面建設單位通過採用總價模式的總承包合同將大部分以往傳統建設模式由業主承擔的重大風險轉移給了總承包商,總承包商承擔的是完全責任(一個有經驗的總承包商應該承擔的);
另一方面,由於總承包商的分包商(設計分包商/設備供應商/施工調試分包商)承擔的是有限責任,總承包商無法將合同風險完全轉移給相關分包合同責任方。
3、效益和利潤來源點不同:
設計合同對設計企業的效益利潤點來自設計人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固定總價模式下,完成設計所消耗的標准人工時越少,意味著成本越低、效益利潤越高;
施工合同對施工企業的效益利潤點主要在於降低專業分包成本、材料采購成本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科學合理帶來的綜合成本降低、整體效率提高帶來的效率,有些合同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單位會將索賠作為贏利的主要手段。
前面講了EPC總承包商面臨的風險,但往往「風險與機會並存」。
採用總價合同模式的總承包商,可以從設計優化入手,只要不違反總承包合同規定的技術標准和技術要求,總承包商合理的「設計優化」不應導致合同總價的調整,從而可以通過設計優化取得效益,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書籍提出總承包項目「以設計為龍頭」的緣故。
第二,總承包商可以從「管理出效益」入手,由於EPC總承包模式實現了設計、采購、施工調試一體化,只要管理到位,相對於傳統業主自主建設模式一定可以在保證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進度、降低建設成本,從而取得綜合效益。這就是衡臣所說以「以項目管理為核心」。
4、工程目標和項目沖突管理思路不一樣:
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目標很單純,僅對相關設計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合同目標負責,其目標與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無法完全統一;
說白了,他不會與發包人一條心,因為他僅對單項目標負責卻不對總目標負責,外部出問題往往成為自身履行目標不力的借口,甚至有些施工單位將其作為索賠機會心中暗喜。
而EPC總承包商的項目目標和建設單位基本上是高度統一的,例如項目安全目標、質量目標、進度目標和成本目標,並且建設單位(發包人)通過合同條款給了總承包商巨大的壓力。
採用EPC總承包建設模式後,工程建設的主體應該是總承包商、業主是監管單位、監理是業主聘請的施工管理監督單位。
5、工程干係人復雜程度不同:
設計項目面對的干係人比較簡單,其面對的通常都是由知識分子組成的業主管理人員、工程監理、施工調試單位技術人員、政府施工圖審查單位工程師等;
施工單位面對的干係人相對復雜,除了業主、監理、政府質量監督部門這類大多由知識分子組成的干係人外,施工單位還直接面對專業分包隊伍的包工頭和農民工;
而EPC總承包商不僅面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干係人,還面對眾多設備供貨商的干係人。
G. 計算機網路主機 路由 協議之間關系
計算機網路主機是進行數據通信的主角,路由器把需要傳送的數據根據路由協議進行傳送,協議是進行數據傳送的編碼方案。
H. 文檔管理系統是什麼
文檔資料承載企業的發展記憶、經驗以及成果,一般管理只停留在個人或部門層面,這些重要的文檔會因為員工離職而丟失,因為時間推移而失去記憶,也會因為使用不規范而出現遺失、損壞,更有被惡意擴散導致形成損失的可能。
會博通綜合文檔管理系統
集中統一管理企業內部不同層級、類型的文檔資料
文檔協同化管理,應用到具體業務中,不再成為「額外工作量」
不限單一地域、單一時間,全面實現移動化應用(多終端、協作、互助)
強大的適應性選件,讓文檔管理與應用更具效能
I. 煙草零售終端PC管理系統怎樣下載
具體解決方法:用備份自己重裝一次;沒的話給你的客戶經理打個電話,讓他幫你再裝一次;或者網上傳安裝包給你;或者客戶經理給你個網址下載安裝。
(9)pc合同擴展閱讀
1.成品套裝的管理系統
這類系統是定型的管理系統,通過軟體的參數設置,對軟體做少量的功能調整。無法解決的管理需求,通過二次開發實現,系統主體架構不可變化,只能解決一部分的新增需求,同時,二次開發可能引發系統不穩定現象。此類系統靈活性差,系統更新速度緩慢,但成本較低,應用速度較快。
2.在開發型平台上研發的管理系統
此類管理系統在開發平台上按用戶需求來設計開發。但建設速度較慢,質量受制於研發人員的業務理解能力和業務經驗。企業亦可組建研發團隊研發適合自己的管理系統,成本略高。
3.在應用設計平台下的管理系統
此類系統按照用戶需求進行個性化設計,包括財務、預算、資產、項目、合同、采購、招投標、庫存、計劃、銷售、生產製造、銷售、設備、工程、電子商務、人力資源、行政辦公、分析決策、管理功能、業務流程、數據查詢、用戶界面風格等。可應對管理需求的變化,動態調整業務應用和管理流程,解決因二次開發周期過長而帶來的管理系統不能與業務變更同步完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