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法律糾紛
1. 咨詢一個關於房屋轉租的法律問題!
屬增添物歸屬的問題,雙方沒有約定,可協商處理。你可以拆走可拆的增添物,並可要求甲方適當補償裝修物,因為甲方已同意你裝修就不存在還原成毛坯房。
2. 房客私自轉租,並且未辦理任何法律手續,房東怎麼處理
房東可以予以追認,抄或明知而不反對的,則轉租行為有效;房東不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原租賃協議。
法條鏈接:《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 非法轉租的法律後果
非法轉租時,當事抄人之襲間發生如下法律後果:
1、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租賃合同發生債權的效力,因而租賃合同可以有效,轉租人負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權利的義務,因轉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權利,次承租人有權向轉租人請求損害賠償。
2、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因承租人轉租為嚴重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出租人不終止合同的,租賃關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轉租而受影響。
3、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次承租人的租賃權不能對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終止租賃關系時,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但如出租人不終止租賃關系,可否向次承租人主張權利?
我們認為,出租人不終止租賃關系時,次承租人的租賃權基於承租人的租賃權而發生,在承租人有租賃權期間,次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收益並不是不法的,出租人不得遷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
因合同法缺乏具體規定,在司法實踐中處理非法轉租糾紛時,我們認為,應當按照以上三點原則處理,依法確定非法轉租時當事人之間發生的法律後果。
4. 房東收取房屋轉租費合法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你這個問題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於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去看看。
5. 非法轉租的法律後果是什麼,轉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斷
你說非法,那前提就是你和出租人已經約定了不可轉租,那你轉租違約回,需要承擔違約責答任,就是你們當初約定的違約事宜,比如賠款啊什麼的,出租人此時也可以單方面解除出租合同,不給你租了。
如果是房屋租賃的話,會有6個月的效力待定期間。《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16條規定,如果承租人轉租出去以後6個月內房東沒有提出異議,那第七個月的時候房東再主張承租人是非法轉租要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沒有用的。就是說此時你們的轉租協議就有效了,並且可以對抗房東。當然,前提是房東沒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這6個月內不可能知道承租人又轉租的情況。
下附具體法條規定:
第十六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 法律求助。關於門面租賃合同的糾紛問題(轉租引發的糾紛)。
根據你的問題,我只能這么說。1、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而你不屬於甲方,所以你們的合同很難起到法律效果。只要是合同無論私下或者在公正處簽訂都具有法律效果,但對於門面房的處理你已經違反了門面出租合同的條例。我個人建議你最好拿份正是門面出租合同看下,會對你有用。
商業門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 街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台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如果走法律路徑可能會導致你們兩家都搬出去,這種糾紛一般私下解決的多。我能力有限,你在你們那邊多方打聽一下。如果解決不了,可以從你的甲方想想辦法。
7. 關於住宅類住房轉租引發的糾紛,請法律專業人士指點迷津。謝謝!
你失算了,現在你的機會就是仔細看看你和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裡面有沒有禁止轉租這內一條,如果有的容話你就倒霉了,你要算違約的,房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的話,房東沒有權力趕你出去! 懂了嗎? 以合同為准!
8. 門面轉租的法律問題
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合同中標的物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轉專租的行為屬無效。另外,你的這個門面的廠方與職工的租賃合同有相應約定。因此,你現在這份合同是無效的。至於裝修、經營的損失根據你們之間的過錯大小來承擔各自的責任。本案來看,如你事先知道此門面不能轉租而仍然轉租時,你將承擔主要責任。還有,辦不了工商執照而被處罰,其責任在你自己,不在轉租人。由你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縱橫法律網 倪洪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