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⑴ 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嗎
協議離婚書是自己寫的,可以手寫或列印,在起草協議離婚書時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第專一部分:離婚男女雙方屬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第二部分:離婚的合法性及離婚原因描述。第三部分:協議書的重要內容(一)表明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二)撫養問題。主要是針對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來說,一般應寫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號碼,由誰來撫養,撫養費多少,怎麼支付撫養費,支付撫養費的時間等。(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處分不動產要寫明不動產坐落的位置以及房產證件編號。對於動產的處分,如機動車需要寫明機動車的牌照,發動機號等信息。對存款需要寫明銀行卡號、開戶行、存款數額以及分配情況。(四)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五)隱匿轉移財產處理;(六)經濟幫助權。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短暫解決一方的生活困難的一些約定。
⑵ 自己在家寫的離婚協議書生效嗎
離婚協議跟寫在什麼類型的紙張上沒有關系,而是跟內容有關,只要內容符合法回律規定以及是答雙方真實意識表示即可;建議找一張正規的紙張,把協議抄寫上去,由雙方簽字捺手印,並將離婚協議拿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就解除了。
⑶ 自己在家手寫的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生效嗎
不是。離婚協議屬於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專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屬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實踐中,確有法院將未生效的離婚協議作為判決財產歸屬的參考,但2011年頒布的司法解釋對此已明確作出了新的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