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單糾紛
1. 兩單位債務糾紛,普通員工簽的送貨單,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普通員工簽送貨單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不需要對簽送貨單的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2. 我在供貨合同裡面有註明如果有法律糾紛甲方在法庭上出據的所有送貨單或對帳單復印件均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1 、立案時提供復印件即可,開庭時需要提供原件。
2、原則上復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
《最版高人民法院關於民權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製品。」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製件或者復製品。」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製件或復製品。
3、復印件成為有效證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是應當有其他證據材料來加以印證;二是對方當事人對復印件的內容表示承認。
3. 買賣合同糾紛原告有送貨單復印件原件在被告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嗎
買賣合同作為民事糾紛,需要訴訟雙方自己提供證據材料來佐證自己的訴訟請求,原回告有復印件答的情況下,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持有原件,所以法院也沒有辦法強制要求被告提供原件。
只有原告無法調查的,保存在國家機關等其他部門的材料,可以申請法院調查。
4. 買賣合同糾紛,被告不承認送貨單上的簽名 原告怎麼辦
如果你的送貨單上的簽名是原件,可依法提起訴訟追要貨款,在訴訟程序中做筆跡鑒定,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5. 買賣合同糾紛中我只是被告的一個打工擔在送貨單上簽名有無法律責任
您的意思是您是被告的工作人員,然後您在被告與原告之間的送貨單上簽字版,您是否需要負權法律責任嗎?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法律的規定,被告與他人的糾紛,由被告對這些人承擔責任。
但是,您跟被告之間的糾紛,如果是您這邊的呢責任的話,那就是您自己承擔了。
6. 送貨單和欠條有沖突怎麼辦
2009年的欠條,2011年的送貨單,沒有直接聯系啊。
您需要確認清楚兩者是否為一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