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簽了3次合同

簽了3次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09 10:30:28

A. 是否簽過三次合同即可算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簽訂時,勞動者回提出訂立無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B. 第三次簽合同該多長時間

你好!
單位前兩次分別和你簽訂了各3年的合同,這是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單位主動和你簽一年的合同,這是不合《勞動合同法》上述規定的,因為只有你才可以提出訂立1年或幾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不提,單位還想續簽的話,就必須和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你願意簽一年的,簽一年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不願意簽一年的,帶上原先的兩份合同,向單位說明你的意思,要求單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希望回答能幫助到你!

C. 為什麼簽了三次合同不能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呢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但勞動合同期滿,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上述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所以,首先,要確定你是否具有上述勞動合同逾期終止的情形。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標准,下面再論述)
其次,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期滿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里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D. 如果在一家公司簽三次合同會算自身合同嗎

您是說連續簽訂兩次勞動合同,簽訂第三次是否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吧。
根據《勞專動合同法》的規定: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勞動者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對合同的簽約時間有要求,需要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後方得計數。
相關法律規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E. 簽過3次合同後是不是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呢

不是必須。
在2008.1.1後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第二份固回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答,如果雙方都願意續簽,那麼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自己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第二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合同,那麼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1.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F. 我已經和單位簽過兩次合同了,簽第3次是不是要變為長期合同

按照勞動來合同法的規定源,要從2008.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第三次簽訂合同時除勞動者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都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08.1.1前簽訂的次數不算,所以你是否具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資格還不一定。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你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正好滿二年的工齡支付你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G. 連續簽了兩次勞動合同了,第三次企業選擇不續簽,合法嗎

不合法。如果員工要求單位續簽無固定期限的要求,單位不續簽,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還應該付6個月的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7)簽了3次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件有四點:

第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是大前提;

第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即沒有出現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是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達成一致,這也是法定條件之一。僅僅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存在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不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如果具備了前三個條件,且勞動者已經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單位必須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H. 聽說現在簽訂3次合同就自動轉為長期合同了

到2016年5月合同到期後,你就符合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如果雙專方願意續簽,那麼單位應當屬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是你自己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續簽合同,那麼單位應當按照你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2016.5滿8年不滿8.5年的工齡支付你8.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現在因個人原因離職,那麼單位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合法裁員,那麼應當按照你從2006.12入職之日起到裁員離職前一天止期間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