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案件圖片
❶ 圖片侵權法從哪年實施
2019年10月1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關於印發《涉圖片類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對涉圖片類著作權糾紛案件的若干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通知中規定了圖片著作權歸屬以及怎樣屬於合理使用的邊界問題。
以下是該通知內容: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關於涉圖片類
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1、如何確定原告關於涉案圖片著作權權屬的證明標准?能否根據圖片庫經營者對涉案作品標注的水印或權屬聲明認定其著作權人身份?
答:原告應舉證證明其著作權權屬,不能僅因涉作品數量多,手續繁瑣對方當事人對其權屬無異議而不作任何舉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1號)第七條規定,結合圖片庫行業性質,行業現狀、相關經營者證能力等情況,並基於引導此類經營主體規范開展業務、合理維權的裁判指引目的,實踐中一般不能僅憑當人自行標注的可修改的水印和版權聲明來認定權屬。圖片庫經管者著應提供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初步證據以證明其權利歸屬。被告提出抗辯予以反駁的,根據雙方舉證情況和民事訴訟證據規則作進一步審查和綜合判斷。
說明:關於權屬證明,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出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此系基於傳統作品發行傳播領域的通常情況而作出的依署名初步推定作者身份的規定。但在互聯網領域,圖片庫經管者作為相關網站管理者,對其網站上的作品可自行並修改水印和版權聲明,該種標注和聲明隨意性大、可信低,不能簡單視同為「署名「,故不能僅憑此類標注推定其著作權人身份。應注意的是,基於「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要求,原告應對涉案作品權屬提供相應證據,但對此類證據不宜一概而論,應根據個案情況,結合當事人權利獲取情況、舉證能力、對方當事人的反駁證據以及行業慣例、案件實際情觀導因綜合確定。考慮到著作權產生。流轉、許可、使用等環節較多,交易鏈條較長,對普通著作權人的權屬舉證要求一般不宜過於苛刻,以免不合理地增加權利人的維權成本。但對於以經營圖片為業的著作權人,基於該類公司往往系通過委託、購買、許可等正常交易方式獲得相應著作權利,其有能力提交相應合同、交易憑證、作者轉讓聲明等證據;作為著作權繼受者和經營者,其有審核和證明相關圖片權利來源的義務;故從此類公司行業性質、舉證能力和更好引導規范其開展相關業務等方面考慮,此類圖片庫經營者更應規范審核並留存相關權利來源的證據,故對此類公司的著作權權屬舉證一般宜作更高要求。
2、涉案數碼圖片容易被篡改,如何判新是否原件?
答:判斷涉案數碼圖片是否原件,最終目的是確定涉案作品是否屬於原創,繼而讓明其權屬。因此,對於涉案數碼圖片的真實性判斷,除了可從技術層面進行審查之外,還可以關注當事人用以證明創作過程的其他證據。當事人提交的相關委託創作合同、拍攝現場記錄,連續拍攝的同組其他畫面、圖片發表情況等,均可作為認定涉案數碼圖片系其拍的考量因素。
3、若當事人僅僅獲得著作權人收於或轉讓的訴訟權利,而未獲得著作權人授予或轉讓的相關實體權利,該當事人是否可以提起維權訴訟?
答:僅獲得著作權人授予或轉讓的訴訟權利而未獲得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不屬於適格的原告,對其起訴不予支持。
4、如何確定攝影圖片是否具有獨創性?對公共建築、自然景象的拍攝是否可以構成攝影作品?
答:不宜對攝影作品的創作高度作過高要求。若相關攝影圖片由攝影者獨立完成,且攝影者對拍攝選定對象的構圖,取景或拍攝方式等做出個性化選擇並形成一定獨特視覺效果,即使其拍攝對象是公共建築、自然景象,也可以作為攝影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5、若原告主張保護的涉案圖片涉及的都是傳統要素,能否以該圖片主要使用了公有領域的表達為由認定其不構成美術作品,或在侵權判斷上從嚴把握?
答:對於涉傳統要素的美術圖畫,若其純粹對現有圖畫或現有作品的復制,則不滿足獨創性要求,不屬於智力創作,不構成美術作品;但若其在傳統要素基礎上進行了個性化的設計、選擇、安排、取捨,形成有審美意義的一定差異性表達,滿足獨創性要件的,應作為美術作品予以保護。
在界定此類美術作品的保護范圍時,應注意實現司法保護力度與創作高度的協調統一,在侵權比對上,應重點審查被訴圖案與涉案作品的創作高度、被訴圖案與作品相金絲的程度,從而作出相應侵權判斷。
6、若原告委託進行電子證據固定的電子數據存在證機構並未去的《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而僅有獲得有資質企業的授權和服務支持,對該類主體取證形成的電子證據是否可以採信?
答:證據的作用在於查明相關案件事實,電子數據存證取證只是固定證據的一種手段,不能僅因進行電子數據取證存證的機構未取得相關許可證,就對該證據不予採信。在判斷此類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及其證據洗哦里時,應根據電子數據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民事訴訟證據規則進行綜合判斷,一般可考察進行取證存證的行為主體的資質資信情況、取證存證過程、電子數據本身記載的內容所採用的技術手段等相關因素,結合案件其他證據或者日常生活常理作出正確判斷。
7、在涉圖片類侵權糾紛案件中,被告往往以涉案圖片的用途系輔助文章以說明某個問題為由,作「適當引用「合理使用抗辯。如何審查該抗辯是否成立?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調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判斷被訴侵權行為是否屬於適當引用的合理使用,一般考慮如下因素:(1)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經發表;(2)引用目的是否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3)被引用的內容在被訴侵權作品中所佔的比例是否適當;(4)引用行為是否影響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損害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由此可見,圖片用途僅系前述要素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判斷個案情況是否符合「適當引用」合理使用抗辯,可根據前述要素予以全面審查。
8、涉圖片類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中如何適合法定賠償,應考量哪些因素?
答:根據相關著作權法律規定,結合涉圖片類著作權糾紛案件審判實踐,在適用法定賠償確定相關判賠數額時,一般考慮如下因素:(1)作品的類型和獨創性程度;(2)作品知名讀和正常市場價值;(3)權利人為創作或取得相關權利而付出的合理成本;(4)被訴侵權行為 性質、情節等;(5)被告的主觀過錯;(6)其他因素。
來源: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
❷ 辦理出國簽證服務費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1)向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報名,繳納旅遊所需的費用,並向旅行社領取2份《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詳細填寫《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並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政審意見;
(3)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張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照片只限一人。相片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天藍色,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照片規格為小二寸,32mm×40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一次性成像快照、經翻拍的照片或採用各種彩色列印機列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提交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的發票;
(6)提交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7)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經批準的,由組團的旅行社向發照的公安機關領取護照,由組團的旅行社通知申請人參加旅遊,並交納護照證件費200元,有加註的還須交納加註費20元每項次。
❸ 即有分期發信息說起訴我了
可能是因為你的借錢的還款期限已到,然而你並未還款、所以此分期公司想要用法律制裁來讓你執行還款。
❹ 網路環境下著作權侵權案件統計,想要2008-2012年全國的案件數,或者是法院受理的,我想弄個圖。
國內現在你想弄全國的,難。北大法意資料庫,自己按案由搜索吧,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案由之下。結合關鍵詞搜索
❺ 勞動糾紛案件,第一次勞動仲裁開庭遲到了,仲裁委員會做出撤訴處理(具體描述在問題補充裡面有照片)
仲裁不受理的話,你應該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後15天向企業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受理的,你的實體權利不會受到影響的。如果你超出15天再起訴的話,那就麻煩了。
❻ 起訴的勞動糾紛案件,沒有原件證據,是照著原件照的照片,法庭能採信嗎
必須核實後結合相關證據才決定是否採信。
❼ 求助,儀器買賣合同糾紛。
1、屬來於典型的違約責任
2、准備證據,源證明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准,比如圖片、合同本身、付款憑證等
3、案件中的圖片可以作為判決依據,對方無稽之談
4、你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退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5、建議最好請一個律師,寫民事訴訟狀盡快起訴吧
❽ 車讓別人砸了,我該怎麼處理
車被砸後對方拒來絕賠償的,只要在源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報警處理,只要這種違法治安案件的處理有效期為60天,也就是60天內都是可以進行處罰的。砸車人除了要賠償修車人維修的損失外,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8)糾紛案件圖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條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❾ 被網路暴力了怎麼辦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種在網上發表具有誹謗、污衊、侵犯名譽和煽動性的言論。
網路暴力的解決方式:
(1)收集網路暴力的證據。
(2)向相關部門報案。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3)委託律師維權。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律師給予肯定的答復,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民們若想獲得自由表達的權利,也要擔當起維護網路文明與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