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代管協議
Ⅰ 車輛掛靠公司協議如何寫
給你參考下我們公司的掛靠協議書,歡迎提出意見,至於你說的有可能賣車,或是自己暫住證到年限後再轉回自己戶上,本人認為應當在協議書上稍作說明,以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以下是範本,你根據自己的情況,酌情更改,不過這是站在我們公司的角度起草,可能和樓主的有點差強人意,參考而已。。。。。
貨車掛靠協議書
甲方:XX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 噸位: 貨車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 閩 ,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若掛靠甲方經營期間,車輛發生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 元;全年共計 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月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營運手續費:甲方以公司的名義為乙方辦理營運手續(限於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稅、養路費、牌照、二級維護卡、貨運基金、行車路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私自辦理車輛營運手續。
3.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 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4.保證金:乙方同意在簽訂合同當日一次性向甲方預交保證金10000.00元,用於以豐補欠。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證金期間,保證金不計利息,由甲方在乙方無違約情形並在本協議書履行期限屆滿後 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乙方違約時(違約情形詳見後附),保證金視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如有拖欠費用,甲方即停發牌證,停運期間各種費用照收,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4.掛靠車輛保險費:甲方代乙方辦理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投保金額:車險按車輛價格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50萬元:駕乘保險人不低於10萬元/人,貨物險不低於10萬元;集裝箱保險不低於10萬元。乙方應將上述保險費用於原保險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辦理續保手續。但合同起始月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交納全部保險費用,如拖保,公司有權為其墊付保費,並根據墊付額按月息3%收取利息。乙方掛靠甲方經營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費用應當直接轉入甲方賬戶,該款項應當首先保障對理賠事項的賠償,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給付。
四、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有償為乙方及時辦理各種運輸手續、提供行車路單、修車等方便,乙方及時付清費用,甲方組織開發貨源服務於車主,甲方按組貨金額的3%收取貨運服務費。
五、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元(不計息)。用於抵扣甲方為乙方所代辦的牌、證費用,多餘部分在相關證件辦理妥善後由甲方退還乙方。
六、乙方自理費用
1.掛靠期間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車輛在經營中,因發生交通事故、運輸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等,一切由乙方負責並處理;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如實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請求下協助乙方處理糾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以上事故、糾紛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3.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
4.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七、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八、車輛運行
1.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准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運輸等企業管理制度。嚴禁乙方僱用證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駕駛員,嚴禁車輛帶病行駛,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則公司有權將其停駛,強制性保養、維修,產生的維修費用和停駛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所聘人員與甲方無勞動、勞務合同關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關工作人員,若由乙方工作人員引起甲方企業信譽、財產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九、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
甲方違約處理: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1)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2)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3)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1)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2)乙方如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管理費、保險費及相關費等費用時,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各種運營及保險手續,逾期半個月不能交費時,甲方有權暫扣乙方車輛作抵押,注銷其牌證,並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六個月掛靠費數額的違約金。(3)掛靠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如車輛下月份須停駛,應於當月25日前將牌證等相關手續交由甲方,但停駛時間不能超過行業所規定的期限,否則後果自負。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
十四、本協議書簽訂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准確理解,自願簽訂並願意完全按照約定條款所訴事項執行。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縣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機構(蓋章)
甲方代理機構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 月 日
Ⅱ 車輛代管經營合同身份證號碼前後不對能生效嗎
合同文字記載有錯誤。也不能直接就否認效力,關鍵看是否是雙方的真實的意思,文字有錯誤有瑕疵可以更正。雙方自己簽名的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的。
Ⅲ 公司要我寫一份有關車輛管理的協議,請問該怎樣去寫
以下資料供你參考:祝你工作順利!
公司車輛管理的辦法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製定本辦法。
一、公務用車
1、公司員工在市內參加各種業務活動,到外地出差或開會,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2、公司員工遇有緊急、重要公務或因路遠等必需用車的情況時,在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可申請派車。
3、公司組織集體活動,酌情安排用車。
二、非因公用車
1、職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和女職工生產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批准可以免費使用。
2、經批準的其他非因公個人用車(包括離、退休人員),一律按規定收費。
三、用車手續
1、凡可預見的公務用車,請在公務前一天與綜合部預約,以便安排。
2、職工非因公用車(因傷病除外),提前二天預約,由綜合部酌情安排。
四、費用結算
1、用車費用的結算採取用車人簽單,按月按部門分攤的方式進行結算。
2、用車人在每次用車前應要求司機將小表復零,用車後對里程數、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進行核實,並在《單車行車台帳》上簽字確認。所有費用一律由司機先行墊付,至下月初至財務部統一結算。
3、當二個或二個以上部門合用一輛車時,司機需在用車結束前按單程、雙程及人頭數進行費用分攤,並分別由用車人簽字認可。
4、各部門用車費用需由司機在下月初匯總後交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否則不予結帳。
5、各部門的用車費用一律納入部門成本。
6、對非因公用車,除規定免費使用的情況,一律採取用車人簽單,在用車人下月工資扣除的方式進行費用結算,但司機需在《單車行車台帳》上註明「私用」。
7、用車結算價以《單車結算價目表》為准。
公司車輛管理規則
1.機動車輛由經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原則上由專人駕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駕駛員的,應由經理辦公室批准。
2.車輛的年檢、保養、清潔、停放以及辦理保險等車務手續由駕駛員負責辦理。
3.駕駛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部件齊全、制動有效,不允許病車上路。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至修復,確保安全運輸。
4.車輛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駕駛人員在特殊天氣情況下可根據車況適當調整。雨雪等惡劣天氣後及長途返回時,車輛外表嚴重污染的應及時清洗。
5.車輛在公司期間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位,外出期間駕駛員應尋找合理的停車場所停放並保證車輛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車輛被損壞、被盜竊的,應及時報警並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解決。
7.公車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外,由責任人負責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8.未經公司批准擅自用車,使用者按正常用車費用的5倍繳納車費,另外對駕駛員每次罰款200元。
9.車輛每年應徹底大修保養一次。車輛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統質量鑒定,應由資深車輛技術人員和駕駛員對車輛認真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部位應請承修方及時整改合格後方可接受。新車和大修後的車輛有一段磨合期,駕駛員必須注意控制車速及其它養護工作。
10.車輛使用規定:
公司車輛一般不外借。
公司車輛原則上不用於單程30KM以內的短程外出(辦理5000元以上的大額存取款、攜帶公司機要文件物品等其它特殊情況除外)。
員工遠程外出(單程30KM以上)應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以保證效率、節省時間、減少費用為原則,首選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線路確實不暢,且時間確實緊急的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含)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車輛,並在使用後由駕駛員立即填寫《出車登記表》。
因項目原因而使用公司車輛的,按1元/KM計算項目成本,由駕駛員、項目主管、批准領導分別簽字後報財務核算,從項目組包干車費中扣減。
《出車登記表》由駕駛員負責統計、保管,財務部負責監督、核算,必須如實記錄,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