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主體
發布時間: 2020-12-10 02:35:32
⑴ 醫療糾紛處理難度越來越大,目前對其處理轉變為以什麼為主體
由於醫學專業性較強,建議復印並封存病歷,復印客觀病歷,封存主觀病歷,找專業律師分析過錯,若找不出過錯,鑒定專家不會給你指出問題的,本人醫學碩士,副主任醫師,相信不會讓你失望。網路可找到我的聯系方式。
⑵ 醫療糾紛的訴訟主體包括哪些
醫療糾紛的訴訟主體
訴訟活動中,訴訟主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訴訟主體選擇錯誤,將會導致一是訴訟時間被延長,增加訴累,增加訴訟成本;二是當事人對律師失去信心。雖然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中訴訟主體比較容易確定,即醫療機構和患者,但還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1、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過錯導致患者損害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很明確,無需解釋,需要注意的是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的認定。
(1)醫務人員的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條規定,醫務人員系指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專業醫務人員。可見,判斷是否屬於醫務人員的唯一標準是——是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對於非醫務人員實施的診療行為,應認定為非醫療行為,對於非醫療行為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適用《侵權責任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定。
⑶ 關於2011年到2015年的醫療糾紛案例,受害主體為患者,要查的內容有事件名稱,發生時間,醫院措施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