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法院侵權
㈠ 臨平餘杭人民法院起訴費多少
案件受理費根據案件類型以及訴訟標的額決定。
相關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㈡ 餘杭法院刑事案件張水榮判刑幾年
關於案件的判決結果,當事人可以直接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根據《內最高法容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第七條規定, 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依法提起抗訴或者上訴的一審判決書、裁定書,應當在二審裁判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
㈢ 餘杭區人民法院起訴淘寶惡意封殺店鋪,怎麼提供電子憑證
你是網上起訴還是到場起訴呢?電子憑證是指網頁截圖、各種圖片,你可以在線上傳。如果你是去杭州訴訟,那你用U盤存儲好就可以了。
㈣ 餘杭法院案件進度查詢
可以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詢,可以查知案件什麼時候到的、案號、承辦庭(部分法院還可以查詢到承辦法官)。
㈤ 餘杭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陳益民在法院有沒有被起訴
無法在互聯網獲得准確信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同時,當事人可以持有效證件到法院查詢,或者關注法院公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路等媒體上刊登公告,發出公告日期以最後張貼或者刊登的日期為准。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人民法院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另外,如果提問者是案件的當事人,其可以直接撥打相關法院的電話進行核實即可,法院有告知的義務。同時,當事人應該了解以下法律程序: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㈥ 發生在江干區民事經濟糾紛案在餘杭法院能查到嗎
如果有關聯的話,可以查詢到。
㈦ 糾紛事發地在杭州餘杭區良渚街道,訴訟要先到街道法庭吧不可以越級去區法院吧
你可以到管轄權法院下屬所在地的法庭申請立案,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層法院申請立案,案件審理庭由法院確定,可以在所在地法庭審理,也可以在基層院管轄的法庭審理。
㈧ 浙江杭州餘杭區人民法院傳票查詢
法院向當事人送達的傳票不是公開的,只向雙方當事人送達,所以專,是無法查詢的。浙江屬杭州餘杭區人民法院也不例外。
但是,不少法院在自己的網站上會公開各類案件的庭審公告情況。浙江杭州餘杭區人民法院就是這樣做的,所以,可以到該院網站查詢。
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網址: http://yuhang.zjcourt.cn/
㈨ 餘杭法院戴國紅
騙子冒充此法院的法官,嚇唬上當受騙人,什麼中獎不兌支付違約金,讓你交回1萬你就警覺啦,交答什麼押金、保險金、公證費幾千元很容易上當,這都是騙子一步一步的騙你的錢,冒充法院要起訴你,出動警力抓你,中獎是民事責任,不是犯罪,中那麼大的獎,你覺得可能么?哪有逼著你領獎。放棄是你的權利。不要理他,就是對自己的最好的保護,財產不會有損失。騙子不嚇唬住你,你會轉錢么,你知道是騙子,還轉錢么,三思啊。
如果找人打114查詢法院的號碼再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