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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售貨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10 14:17:53

A. 銷售合同與售貨合同有什麼區別嗎

銷售合同是企業確認收入時的重要依據、有售貨合同不一定能確認收入

B. 售貨確認書和銷售合同一樣嗎

要看售貨確認書上規定全不全,還有對於銷售合同你想規定什麼。不過售貨確認書上如果規定價格,交付方式,和已收貨。算是一個有效合同。不過如果你想另外的違約賠償或是什麼的,也可以在售貨確認書上增加。

C. 貨物交易買賣的達成,除了簽售貨確認書外還要簽什麼合同嗎還是什麼協議之類的

你好,簡單的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大的交易最好有個書面合同,約定清楚交易的對象、質量、價格、包裝、交貨時間、驗貨時間、付款時間和方式、違約責任等等。這樣做的目的是預防風險。你是在北京做嗎?

D. 請問售貨員與黎先生達成的買賣合同屬於什麼性質的民事行為該民事行為效力如何

你的這個問題如果是單純的一個案例分析的話,那麼這個行為是基於重大誤回解而產生的可撤銷答的民事行為,該民事行為是可撤銷的。
如果是現實中發生的情況,那麼這個問題就比較復雜了,這中間可能會涉及到欺詐行為,售貨員和經理合夥給黎某下了一個套。如果存在欺詐,那麼這個行為就是基於欺詐而產生的民法上的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E. 售貨確認書和合同是一個概念嗎

當然不是了 不過售貨確認書也是合同的一種 稱簡易合同而一般的 合同包含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責任 很詳細
它預防風險 約定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F. 售貨員要跟誰簽勞動合同,代理商還是商場

還是要看你自己首先是到商場還是代理商處應聘到的工作。
正常情況內時代理商在給容各地方的辦事處或者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給你簽勞動合同。你有代理商派到商場,接受商場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代理商和商場是勞務合作關系。你的所有東西,本質上是代理商負責。包含社保。

G. 在自動售貨機投幣買一瓶可樂,是屬於哪種合同形式,為什麼

應認定為買賣合同,投幣是給付價款的行為。機器取出可樂是交付標的物的行為,符合買賣合同的要件。

H. 采購合同 銷售合同 購銷合同 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概念不同:采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系」的法律性文件。銷售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

內容不同:采購合同內容包含供方與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雙方的通訊聯系的電話、電報、電傳等; 采購貨品的名稱、型號和規格,以及采購的數量; 價格和交貨期; 交付方式和交貨地點; 質量要求和驗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當另訂有質量協議時,則在采購合同中寫明見「質量協議」; 違約的責任。

銷售合同內容包含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購銷合同內容包括貨物名稱,數量,質量和包裝質量,價格,交貨期限,違約責任等。

用途不同:采購合同用途是確定供需關系,銷售合同的用途是確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購銷合同的用途是在購買對方貨物的同時向對方銷售某些貨物的合同。

(8)什麼是售貨合同擴展閱讀:

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審查采、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在采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2,嚴格審核采購合同主要條文: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

3,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采購合同雙方應就違約事項約定解決方式以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約定在違反合同事項時支付違約金。

I. 民法(買賣合同)

屬於可來變更、可撤銷的合同。原自因在於一方對於合同標的價格有重大誤解,如執行原合同則顯失公平。 所謂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於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是一種相對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需要注意的是,撤銷權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受損失的一方享有,而且必須在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內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主動撤銷該合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動表示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以後不能再提出變更或撤銷合同。司法實踐中,對於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變更;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J. 售貨合同和合同草案的區別

合同草案只是擬制中的合同,由於沒有正式簽訂,對合同雙方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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