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合同法侵權

合同法侵權

發布時間: 2020-12-10 15:16:44

㈠ 因買賣合同糾紛所引起的侵權責任是否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這個就應該到有關法律部門去咨詢一下,怎麼辦?進行。這種。合同糾紛的問題。

㈡ 《合同法》中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兩者競合時的處理規則

當事人選擇
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
法院不受理同時提起兩種訴訟

但是兩者成立的依據不同 要做的工作也不一樣

違約 你要證明約定合法存在 對方違反約定的行為事實

侵權 你要證明對方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對方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並且有損害結果 對方的行為和該結果還要有因果聯系

㈢ 合同法違約責任條款,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區別

您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歸責原則方面。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違約責任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或嚴格責任原則。侵權責任在各國法律中通常以過錯責任為基本原則,而對某些特殊侵權行為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根據中國侵權行為法的規定,對侵權責任採用過錯責任、嚴格責任、公平責任原則,實際上是採用了多重歸責原則。在侵權之訴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過失時,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才可以減輕。而在違約之訴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輕微過失,違約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就可以減輕。
第二、責任構成要件和免責條件方面。在違約責任中,行為人只要實施了違約行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辯事由,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在侵權責任中,損害事實是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前提條件,無損害事實,便無侵權責任的產生。在違約責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責條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事先約定不承擔責任的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權責任中,免責條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當事人不能事先約定免責條件,也不能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事先約定。
第三、責任形式方面。違約責任主要採取違約金形式,違約金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因而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違約金的支付並不以對方發生損害為條件。而侵權責任主要採取損害賠償的形式,損害賠償是以實際發生的損害為前提條件的。此外,根據《民法通則》第112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但侵權責任不能通過此種辦法來解決。
第四、責任范圍方面。違約的損害賠償責任主要是財產損失的賠償,不包括對人身傷害的賠償和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且法律常採取「可預見性」標准來限定賠償的范圍。對於侵權責任而言,損害賠償不僅包括財產損失的賠償,而且包括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的賠償,其賠償范圍不僅應包括直接損失,還應包括間接損失。

㈣ 民事訴訟中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可以出現在一起案件中嗎

您好!在法條引用上,二者可以出現在同一起案件中,但若是指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則同一起案件中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不能並用。
所謂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同時又符合侵權要件,導致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一並產生,違約的責任的請求權與侵權責任的索賠請求權發生重疊,形成請求權的競合。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競合責任必須是同一不法行為而造成的。一個不法行為產生數個法律責任是責任競合構成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實施兩個以上的不法行為引起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同時發生的,應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承擔不同的責任。
(2)競合責任必須是同一不法行為既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又符合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使兩個民事責任在同一不法行為上並存。
(3)競合責任必須是同一民事主體。引起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同時發生的同一不法行為,是由同一個民事主體實施的。這一不法行為同時符合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擔雙重責任的主體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雙重請求權的主體也是同一人。
(4)受害人只能在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中選擇一種責任提出請求,而不能同時基於兩種責任提出兩種請求。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同時並存,相互沖突,但當事人只能獲得一次給付滿足,如同時並存獲多次滿足,對責任人是不公的。

㈤ 民事訴訟中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可以出現在一起案件中嗎

民事訴訟中抄,民事糾紛的基礎事實可以產生不同性質的請求權,從而發生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也就是一起案件里同時涉及合同法與侵權責任法的請求。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發生請求權競合的,當事人起訴時只能選擇一種請求權進行訴訟,在法院開庭之前還可以進行變更。但選擇一種請求權,則意味著另一種請求權的放棄。

㈥ 侵權行為法與合同法有哪些區別

不同點在於:
合同法更重要在於規定一種事前的約束,尊重當事雙方的合意,具有較自由的合意約定性與嚴格的合同相對性,要求合同當事雙方應當依據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合同法為營造一種穩定、合理、正常的民事法律秩序,在規定違法情形的時候主要是規定為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主要是對於被侵權人受到不法侵害時的一種事後救濟,更主要體現在強制性的法律責任,有時候並不要求侵權方實際進行了過錯行為,而僅根據法律推定或規定即可(如過錯推定原則和無過錯原則中的侵權人並不一定進行了某種過錯行為)。在規定違法情形中,主要規定為侵權責任,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當然,具體研究起來兩者的區別和聯系能夠寫成一本書,但是就基本理解來說,知道上述幾點應該可以了。

㈦ 套用法律協議是否構成侵權嗎

1、如果套用別人的協議,僅供學習、交流之使用,一般不構成侵權;
2、不建議將套用的別人的協議,發布在自己的具有盈利性質的公眾號上;
3、如需發表套用的協議,一定要標明來源、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侵權刪除等。
建議咨詢律師獲得更多專業幫助。

㈧ 討論合同法和侵權法中的損害賠償什麼時候可以判付,還有法院如何確定

一般來說,適用抄普通程序審理襲的案件,應該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該在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包括:當事人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賠償的管轄法院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

㈨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發生競合時,受損害方()

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回。答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錄)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㈩ 民事訴訟中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可以出現在一起案件中嗎

可以出現在一個案件中。但一個事件,相同的當事人之間,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能同時要求。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