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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簽合同違約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0-12-10 16:36:05

1. 簽了合同違約怎麼辦

違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中如果有違約金條款就應按照該條款承擔責任,違約金如果過分高於實際的損失,對方可以要求法庭進行調整。

2. 簽了合同怎麼辦,自已違約了該怎麼辦

簽了合同又想反悔的,只有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時候最容易成功,而且也不需要付出代價或者很少付出代價。如果已經開始履行合同,那麼,這時候違約,就只能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3. 簽合同違約怎麼辦

勞工法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員工所謂押金,只要你有依據證明他們收了你的錢就可去勞動局告發他們,這個是就業陷阱

4. 工作簽合同違約怎麼辦

訴至法院請求支付違約賠償金

5. 剛簽了勞動合同,想毀約,怎麼辦

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按合同辦。在試用期書面通知單位辭職,3天後就可以走。

6. 簽訂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第一,復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繼續制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是違約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同樣也是非違約方享有的法定權利。第二,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特別是在沒有損害的前提下,通過約定違約金,可以對違約方進行法律制裁。第三,定金責任。《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應注意定金和言字旁訂金的區別。第四,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除此之外,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 簽訂合同工作了,想辭職,違約怎麼罰款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並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並且支付了培訓期間的費用以及能提供培訓費用期間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提高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 我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違約.我怎麼辦

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一般為支付培訓費內,其他情容況用人單位一般無權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但勞動者不同,出現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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