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股合同範本
『壹』 哪裡有乾股分紅協議書的樣本
乾股協議書範本
甲方:…教授、…教授(××大學××學院現聘)
乙方: (公司)
第一條合作宗旨和目的:
為了促進高科技生物技術的推廣應用,推動高技術農業產業化經營和
上市工作,現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優勢、投資優勢、融資優勢和品
牌優勢,共同進行涉及良種牛的胚胎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推廣工作,共同成
立生物技術研究所。
第二條擬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況為:
(一)研究所名稱:
(二) (二)組織形式:企業法人
(三)注冊資金:××萬元
(四)注冊地:××市××路××大廈××樓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職能和經營范圍:為××公司進行配套的×××牛和其他良種
牛進行胚胎技術開發推廣應用。
第三條甲方出資條件及享有的權益條件約定如下:
(一)甲方勿需進行實物、土地使用權、貨幣、有價證券的投入。
(二)甲方以其專有的技術投入研究所,如系專利或專利技術則需辦
理產權轉移手續。
(三)乙方同意甲方技術折成研究所股份××%,即乙方擁有研究所
的××%的股權。
(四)甲方投入的技術必須達到以下條件:1 2 3 。
(五)如甲方的技術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則甲方需為研究所工作
滿三年以上才可以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完全股權,否則,依年份的長短
計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為實現股權擁有率比例為研究所總股權
的1/3,第二,第三年依此類推,末滿一年以實際月份計算。
(六)甲方每工作滿一年,於該年的會計年度束的最後兩天可以依據
其擁有的××%的股份權享有研究所的利潤分成,如不參加研究工作或拒
絕參加工作則不能參與分成。
第四條乙方以現金××萬元出資,佔有研究所××%的股份。如果
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五)項規定,乙方擁有甲方依約減少的股份。乙
方××萬元注冊資金於××××年××月××日到位。
第五條甲方根據勤勉原則以其擁有的技術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
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為:
(一)組織胚胎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以便能夠適應甲方經營生產的
需要:
(二)組織乙方為研究所招聘的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技術的培訓工作,
使其掌握相關技術(3年內完成);
(三)甲方在經營生產中需積極配合乙方;
(四)甲方擁有的技術描寫為:1 2 3 。
第六條乙方擬將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夠上市,乙方也同意
將公司股份的lO%送給甲方參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請上市,乙
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贈送股份給研究所;甲方根據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權比
例享有相關權利。
乙方將本條規定lO%的公司股權贈送給研究所,需甲方達到以下條
件,否則,乙方無需承擔上述義務:
(一)甲方必須為研究所工作滿3年,實現乙方擁有總股權的5%,滿
6年後,實現擁有總股權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託,主任缺
位工作時,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職。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書為准。聘任的
工作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之內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場地為工作場地,乙方以市
場價格為准收取租金。
第八條乙方負責研究所的成立注冊事宜。研究所最遲不得遲於××
××年××月××日注冊成立。
第九條研究所為營利性機構。甲乙雙方對研究所的分紅根據《公司
法》的舍計制度執行。
第十條研究所的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雙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責
任要求其委派的會計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會計報表供甲方查閱。
第十一條當本協議第六條規定和條件滿足之後,乙方必須依法對研
究所進行分紅和依法享有相關的股東權益(以整體的研究所作為股東)。
第十二條研究所股份的轉讓需股東全體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內要
求退股或轉讓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條甲方不能以其技術乾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現金退出或
要求乙方強制收購。
第十四條甲方不得從事下列工作和進行其他同業競爭:
(一)不得利用其技術和其他機構進行合作或進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免費為其他盈利性機構進行相關技術性工作。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將支付守約方lO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的解決途徑:出現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在××市各級
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協議於××××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貳』 什麼是乾股協議怎麼簽注意什麼
乾股是指股東不必實際出資就能佔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額的股份。
乾股協議一般包括:股份的出資額、有無表決權、責任的承擔、分紅的比例、時間、交付方式、違約責任。
注意在工商登記時不能寫乾股或寫上實際不出錢而佔多少股份。而應以另外一種方式:技術、專利權入股佔百分之幾;或說出資現金多少(實際這個錢是別的股東出的)。
(2)乾股合同範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所以我們假設這樣一種情況:某公司注冊資金10000元,在提交給工商局的《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A出資9900元並按照60%的比例分取紅利,B出資100元並按照40%的比例分取紅利,此時B的實際出資額只有1%,但是卻按照40%的比例分紅,這種分紅比例相當於B出資了40%。
同時,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B在承擔責任的時候只是承擔100元錢的法律責任。
由於這種分紅比例是按照法律規定寫在《公司章程》中,並且提交給工商局備案,所以這種所謂的「乾股」即有法律保障的「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