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購買頂賬房三方協議

購買頂賬房三方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2-11 06:52:25

A. 頂賬的房子能買嗎

可以買賣,但是需要抵賬方認同。
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版押物的,權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再次,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人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抵押給銀行的房屋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當然房地產管理部門需要銀行開據的同意辦理產權的相關手續及其它必備手續才會辦理產權證。
上面提到的法律規定,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如果要進行買賣,購房者是要通知銀行的,銀行同意買賣的,可以提前還貸解除抵押或者辦理轉按揭,從而實現房屋的買賣。

B. 怎樣簽訂二手房三方協議

正規的二手房中介公司都有經房管局備案後的三方協議,都是格式條款,認真閱讀看清約定後,注意以下風險: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雖然政府不可無償收回,但每交易一次都需要支付一次土地出讓金,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C. 購買有貸款的二手房,三方協議、中介費問題。

  1. 你先付首付讓上家去還款,這種是一件高風險的事。現在很少有內這么操作的。降低風容險,我所只知道的有兩種方法,一、房管局資金託管,讓原房東自己找人墊資。二、你用首付給他還款,(其實就相當於你給他墊資,ps,墊資是需要公證的,公證需要錢的800-2000不等。)

  2. 那些東西需要寫明,這個不好說,改寫的東西很多,比如原房子戶口、交房時間、傢具家電留什麼,等等吧,根據實際情況來。

  3. 中介費可以在交完稅後付百分子七十左右,留一千兩千這個樣子等你拿到產證交房的時候付完。


房子要留尾款大概房價的百分之二左右,辦好產證的交房的時候算清(不怕中介不辦事,就怕房東不配合啊。

有什麼問題可以追問,可以地域不同,政策不同,多是大同小異。

D. 簽訂二手房屋買賣三方協議需要注意什麼

一、協議的有效性
現實中,房產交易經常出現夫妻單方處分房產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案例,故買方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弄清以下幾個問題:賣方是否結婚?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共有,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在簽訂三方協議時,賣方是否能出具房產證?賣方是否享有完全產權?因為這些問題關繫到賣方是否有權處分該房屋,而這是三方協議是否有效的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
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如賣方無權處分該房產,則該協議效力待定,如房屋權利人拒絕追認,則該協議無效。
二、房屋中介的資質和收費標准
如中介方沒有相關資質,則沒有權利收取中介服務費。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物價局關於規范我省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凡在我省從事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必須到同級物價部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後,方可按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進行收費。中央、部隊和省屬駐穗的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向省物價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至於收費,中介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國家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原則和收費標准,切實提供質價相稱的服務。凡中介服務機構資格應經確認而未經確認、自立名目亂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准或越權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由物價檢查機構按有關法規予以處罰。」;同時還規定了具體標准:「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由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的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據本通知制定當地具體執行的收費標准,報國家計委、建設部備案。對經濟特區的收費標准可適當規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收費標準的30%。」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前應當審查中介方的資格及收費是否違法違規。
三、中介方的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的知識和經驗上,都處於弱勢,所以,房地產中介市場需要一份保護各方利益的合同。許多三方協議規定了買方、賣方的權利義務,對中介方卻沒有任何限制。有些合同中,雖然有中介方的「違約責任」,但是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違約責任」如同虛設。現實中,有些消費者正是通過對中介方責任的界定,才使自己的損失最小化。所以,建議在三方協議上寫清中介方的違約責任。
四、居間合同的相關規定懂得利用《合同法》中有關居間合同的規定,將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三方協議中,買方與賣方中的一方(委託人)與房屋中介方(居間人)構成居間合同法律關系。《合同法》第425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如房屋中介方故意隱瞞與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委託人可拒絕支付報酬,如遭受損害則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買賣雙方簽訂三方協議,應當保持謹慎,注意以上幾個問題,盡量規避合同風險,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 簽訂商品房購買三方協議後賣方又將房屋掛售是一房二賣嗎

簽訂商品房購買三方協議後,賣方又將房屋掛售是一房二賣嗎?我認為是的,簽完協議就是房子已經賣了。

F. 購買頂賬房怎麼簽三方協議有沒有法律效益

你直接與開發商簽合同、錢也交開發 商、再由開發商與房主理順關系、就沒風險了。

G. 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實現保障買房雙方利益求解答

在很多二手房交易中,房子的貸款並沒有還完,而貸款沒有還完的二手房是無法過戶交易的,這時如何簽訂三方協議才能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如何約束三方才能保證交易的安全性?我們一起來看看真實案例。 劉先生在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時,房東還有16萬元的貸款沒有還完,因此房東要求劉先生先替他還完貸款,之後再過戶。劉先生就有疑問了:「這樣操作安全嗎?而且在合同里並沒有關於這一方面的條款來進行約束,這樣的合同我到底該不該簽?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購買二手房 把握「七要點」 有業內提醒說,樓市火爆,二手房市場交易量也增多。目前我國的二手房交易市場還不夠規范,風險較大,這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避風險,房管部門建議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把握7個「要點」。 要點一 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 要點二 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 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要點三 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定金、首付款、餘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 要點四 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要點五 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並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要點六 買方須見房主 現在有些經紀公司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取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為此提醒消費者,如果此時您能夠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要點七 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H. 三方協議頂賬問題

開具等值的發票,目前貿易類的公司由於已經實行營改增,不產生增值不交稅,如果是跌價處理也不交稅,你就按著貨物流轉程序開發票就可以了,要開增值稅發票,注意營業范圍不要超出就可以了。

I. 買二手房通過中介三方協議怎麼簽

可用中介提供的三方協議簽。
上面條款都比較詳細的。
最主要是中介提供內的三方協議在中介費容等方面是對中介自己有利的,如簽協議就全額付中介費等。最好是簽為辦理完房產過戶後才一次付清中介費。
另外,自己覺得有問題的,可修改條款,及在備注欄把自己想的要求都增加條款上去。協議就是三方協商的,條款是可以改和加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最重要。

J. 購買二手房簽定的三方協議,有三方蓋手指印簽名,受法律保護嗎如果一方違約能賠償嗎

連懸賞分都沒有。。。。。不用這么摳吧。
三方協議
?哪三方?只要是出於自願達成的協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是該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有人違約當然可以索賠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