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侵權
『壹』 物業公司侵權如何主張維權
如果物業公司侵權,屬於民事責任,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物業管理規定中規定的侵權類型,可以向當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有關物業侵權的類型及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不移交有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的,對建設單位、物業管理企業予以通報,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罰,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企業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企業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委託合同價款3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委託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貳』 物業侵權,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當然可以。物業停水本身已經越權了(自來水公司才有權)。另外你可以以「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物業服務的責任」向他要求賠償,具體的要看你們的物業協助怎麼規定的了。淡然你必須保留好證據
『叄』 物業侵權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 、公開以專及費用與服務水屬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進一步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或者重復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其已收取的違規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由此,若物業管理公司違規收費,業主可提出抗辯,拒絕交納。
建議您可以讓物業公司拿出收費合理的規定,如果物業公司拿不出收費的合理依據,您有權拒交,如果符合物業收費標准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您應當及時繳納。同時您可以注意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如收費單據、通知、繳費單據、錄音錄像、發改委的通知文件等,如果可以證明對方亂收費,可以到建設局物業管理辦公室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解決。
『肆』 物業侵權糾紛類型有哪些
物業管理糾紛的七大類型
1.物業管理費糾紛。
2.業主財產損失賠償糾紛。
3.小區公用設施傷人的賠償糾紛。
4.無因管理糾紛。
5.小區公用部位的侵權糾紛。
6.小區公用部位的出租營利問題。
7.小區內停車收費糾紛。
『伍』 侵權的,那麼物業公司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需要承擔連帶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了7種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依照本法規定,以下情形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1)共同侵權人的連帶責任。本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2)教唆人、幫助人與行為人的連帶責任。本法第九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3)共同危險行為人的連帶責任。本法第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加害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加害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4)分別實施的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行為人的連帶責任。本法第十一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5)網路服務提供者與網路用戶的連帶責任。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6)高度危險物所有人與管理人、非法佔有人的連帶責任。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本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佔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他人非法佔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佔有人承擔連帶責任。(7)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連帶責任。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從以上規定看,本法對於用人單位侵權責任和個人之間形成勞務的侵權責任上,沒有規定連帶責任,而是採取替代責任,改變了現行司法解釋中僱主和雇員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
『陸』 物業公司侵權該找誰承擔,怎麼維權
物業公司侵權就找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啊。維權的方式有很多種:向當地政府或相關部分反映你的問題或直接找責任主體協商,最後不行就走訴訟途徑。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柒』 物業管理合同糾紛中如何區分違約與侵權責任
而在司法判例中,也存在著一味將責任歸為違約責任的現象。如物業管理公司因業主在住宅小區內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而承擔巨額賠償責任的諸多判例。雖然從短期效應來看,這對於保護業主的權益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從長遠考慮,這卻對物業管理行業的長期有序發展蒙上了陰影,最終對於業主的權益也是有損害的。筆者認為,應當對物業管理合同糾紛中的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做出明確界定,並分別處理,才有助於維護物業與業主雙方的長期利益。 所謂違約責任,是指合同一方因違反雙方的合同約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是無過錯責任,即不以合同一方是否存在過錯為判斷標准。而侵權責任則大部分是過錯責任,是以侵權方是否存在過錯為購成要件的。對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不同認定,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直接影響著當事人的利益的實現。 物業管理活動中所產生的侵權責任糾紛,主要是因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有瑕疵,導致期人身財產受損而提出的。包括業主住宅被盜被搶、存放在停車場的車輛被盜被損等。因為侵權人無從查找,業主一般會依據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轉而認定物業管理公司存在物業管理方面的服務瑕疵,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違約責任的范圍應以違約方在訂約時能夠合理預見到的損失為限。按照該原則,如果對業主的損害並非物業管理公司所能預訂之列,則物業管理公司不必承擔責任。因此,對於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有缺陷,致使業主產生人身財產損失的,不應先入為主地按照違約責任加以認定,從而一律判定物業公司對業主的人身及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捌』 物業管得太寬 是否有侵權行為
而在司法判例中,也存在著一味將責任歸為違約責任的現象。如物業管理公司因業主在住宅小區內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而承擔巨額賠償責任的諸多判例。雖然從短期效應來看,這對於保護業主的權益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從長遠考慮,這卻對物業管理行業的長期有序發展蒙上了陰影,最終對於業主的權益也是有損害的。筆者認為,應當對物業管理合同糾紛中的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做出明確界定,並分別處理,才有助於維護物業與業主雙方的長期利益。
所謂違約責任,是指合同一方因違反雙方的合同約定,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是無過錯責任,即不以合同一方是否存在過錯為判斷標准。而侵權責任則大部分是過錯責任,是以侵權方是否存在過錯為購成要件的。對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不同認定,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直接影響著當事人的利益的實現。
物業管理活動中所產生的侵權責任糾紛,主要是因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有瑕疵,導致期人身財產受損而提出的。包括業主住宅被盜被搶、存放在停車場的車輛被盜被損等。因為侵權人無從查找,業主一般會依據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轉而認定物業管理公司存在物業管理方面的服務瑕疵,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違約責任的范圍應以違約方在訂約時能夠合理預見到的損失為限。按照該原則,如果對業主的損害並非物業管理公司所能預訂之列,則物業管理公司不必承擔責任。因此,對於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有缺陷,致使業主產生人身財產損失的,不應先入為主地按照違約責任加以認定,從而一律判定物業公司對業主的人身及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玖』 小區物業是否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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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們那小區的物業無理了
你很正確
物管是無權干涉你用什麼牌子的
他可能會說是維護外觀
但你別聽,
別人安了
說明他們允許安裝
只要你的太陽能和其他業主的不會有太大的區別就沒關系
你要投訴的話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去
他們有一個物業科就是管物管這方面的
『拾』 若物管侵權 業主可以拒交管理費嗎
物業管理公司侵權與交付物業管理費其實是兩種法律關系,不可混作一談。物業管理公司侵害業主的權利,對業主帶來不利的影響,這種行為所應承擔的義務是基於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的;而業主交付物業管理費是基於物業管理合同而產生的,合同的履行抗辯權在這里並不適用。
從合同法角度說,合同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當事人基於合法的事由對抗相對方請求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合同履行抗辯權必須以合同義務為基礎,只有在對方沒有履行該合同義務的條件下,合同一方當事人才可以援引合同以對抗相對方請求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如果對方未盡義務並非基於該合同產生,則不能援引作為合同履行抗辯權的依據。業主依據物業管理公司存在侵權事由而拒絕交付物業管理費的行為構成對物業管理合同的違反,是一種違約行為,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業主履行義務,交納物業管理費。如業主繼續違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例如訴訟),要求業主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的義務。
對於物業管理公司存在的侵權,業主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予以解決:業主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要求,請求物業管理公司盡快排除妨礙。物業管理公司如果繼續侵權的話,業主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並可以要求物業管理公司賠償損失。
在此提醒業主朋友,一定要分清在住房消費過程中的侵權關系與物業委託管理關系,不能將二者混在一起。業主因為受到侵害而拒交物業管理費是不正確的,一旦出現糾紛,業主有可能由受害方而變成違約方。作為業主,維權是必要的,但在維權時也必須遵循合同的約定,注意權利和義務的對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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