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糾紛找
『壹』 工資糾紛該找誰
工資糾紛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補發工資。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專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工資糾紛找擴展閱讀: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貳』 勞動糾紛問題--該找哪個部門
應該找勞動局,《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三》中第四條規定,「 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如果勞動局拒不受理,你可以去當地信訪局舉報。但按照你這種情況難以取證,如果是多人共同舉報則相對容易。
(2)工資糾紛找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三》
第四條規定:「 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鏈接: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叄』 工資糾紛找哪個部門
可以申請人民調解。
可以去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反應情況。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仲裁機構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鑒於你索要的工資數額,還是找監察大隊比較好。
『肆』 工資糾紛 我該找誰調解
對於來拖欠或者剋扣工資自的,勞動者可以找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在仲裁階段,一般也是可以調解的。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伍』 跟公司因為工資問題有糾紛找哪個部門
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
『陸』 工資糾紛找哪裡解決
對於拖欠或者復剋扣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找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在仲裁階段,一般也是可以調解的。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柒』 工資糾紛該怎麼辦
辭職也並不意味著他能少你一分錢工資。直接明說,不行就勞動局見。
『捌』 有工資糾紛,應該找勞動局哪個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
一、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版到權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三、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四、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玖』 工資糾紛找什麼單位
不發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投訴無果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拒不執行仲裁結果的,勞動者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金額巨大,涉嫌刑事案件的,勞動者可以去公安機關報案。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