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糾紛怎麼辦
A. 離婚曾在經濟糾紛要怎麼處理了
什麼經濟糾紛,夫妻債務?
一、哪些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41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為共同生活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對於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所負債務是由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不足。不論債務最初是由誰出面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負的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負債務是由於履行撫養義務,如撫養自己的子女或者孫子女等。
(3)、所負債務是因盡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如贍養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B. 想離婚有債務糾紛怎麼辦
這種情況,根據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補充規定是,一方在婚姻期間因為賭,吸毒,以及夥同他人做假債務,屬於這一方當事人個人債務。你丈夫是因賭博而欠債你不用承擔。
C. 離婚後的糾紛,我該怎麼辦
他只能起訴要求來你履行協議,不能自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除非能夠證實離婚協議有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法院判決你繼續履行協議支付剩餘款項的可能性較大,如果你無其他財產,就會查封並拍賣房屋,但如果該房屋是你的唯一住房,估計拍賣房屋的可能性就不大。
D. 家庭糾紛離婚大概要怎麼處理
離婚有二種方式: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通過打官司離婚,程序上還是蠻復雜的。
一、協議離婚:
帶上結婚證,雙方一起到場,雙方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取得的一致意見;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無誤後,發給離婚證。
二、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走?
單方起訴離婚的,需要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後,等法院的通知。整個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1、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起訴,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2、審理階段
審理分為審理前的准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准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提出答辯狀(也不可以不交);
(2)調解。離婚案,首先應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調解不成的,應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在實踐中,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的,那法院一般也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如果再過6個月後,又堅持起訴的,法院一般就認為雙方確實是感情破裂了,通常是准予離婚。
E. 和老婆離婚了,我們有經濟糾紛怎麼辦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