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夥協議
❶ 夫妻加一個朋友合夥怎麼分配利益合適
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主要依據《合夥協議》來運作執行合夥事務,包括合夥人之間的出資額、利潤分配、風險分擔等關繫到各合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合夥協議實質上是各合夥人之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說簽署的合同。《合夥企業法》第四條規定,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該法第五條規定,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可見,合夥協議的內容由合夥人自主決定,法律賦予了合夥人完全、充分的自由裁量權。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規定,合夥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六)合夥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夥;(八)爭議解決辦法;(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
可以說,只要滿足了《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形式要件,且不違反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夥人可以在合夥協議中約定任何自己想要達成的意願。理解了這一點,就可以很好的解決合夥人就出資額分配和利益分配、風險共擔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其實都可以由合夥人自己自主協商確定,換言之,只要合夥人自己覺得合適,法律和其他人就無權干涉。
回到你的問題上來,你描述的這種情況下,怎麼樣分配才是最合適你們三人對該合夥企業出資和管理運作的實際情況呢?除了合夥人各自的需求和傾向外,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平衡點,可以看作是相對客觀的反映你們各自在這個合夥企業中的實際情況。
根據你的描述,你們的實際情況是,那個遠親在初始期需要承擔大部分資金,但整個合夥事務將有你們夫妻兩來執行,而且,很有可能你們倆對這個店的管理和運作直接關繫到你們將來的盈利或虧損。這種情況下,實際上初始資金投入對合夥企業將來的發展並不能起到關鍵作用,反而你們倆的管理水平、運作經驗和投入的時間精力是最重要的。這樣的話,可以給你們兩種建議方案:
一是,這個店由你們仨共同合夥,三方共同出資,假設遠親出100萬的話,你們夫妻倆各自以技術和勞務出資,分別作價103萬(設丈夫)和100萬(設妻子),這樣,三方各自的出資佔比就是:遠親33%,丈夫34%,妻子33%。總計起來,你們夫妻倆總共持有67%的份額。如果這個店將來盈利100萬/月,那麼你們倆至少可以分得67萬;當然,如果遠親的作用還不夠佔三分之一的話,可以調降到20%左右也是合理的,那麼,他出100萬,你們夫妻倆各自以技術和勞務出資,分別作價200萬,這樣,三方各自的出資佔比就是:遠親20%,丈夫40%,妻子40%,你們將實際分得這個店盈利的80%。
從風險分擔的角度講,你們可以約定按出資佔比來分擔,也可以約定不按這個比列分擔,但基本上處於公平考慮,你分多大比例的利潤,就應當承擔多大比例的風險。
二是,完全不以這個遠親的出資作為對合夥企業的現金出資,你們仨都以各自的技術和勞務出資,這樣,根據各自在合夥企業中所起的作用,可以約定一個對你們倆更有利的比例,如果你們倆對未來的盈利十分有信心的話,可以約定一個10%-45%-45%的比例,甚至更低都是可以的。
那麼,合夥企業需要的初始資金怎麼解決?任由這個遠親來提供,但不是一出資方式提供,而是以借貸方式提供。換言之,將他的資金作為對合夥企業的借款,將來按約定的利息和時間、方式由合夥企業還本付息就行了。
上述兩個方案中,技術和勞務出資,都可以不進行評估,只要你們仨商量好,一致認可,寫進《合夥協議》簽上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至於平常的工資報酬,其實你們仨可以另外領取,也可以不領取。因為,這個店實際由你們擁有,你們完全可以約定以每月的盈利分配來充抵各自應當領取的工資。這個也是完全依據你們仨商量的結果來確定的,法律並不會干涉。
❷ 個體工商戶簽訂合夥人合同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簽訂什麼合夥人合同?你這個問題有歧義。
❸ 與一對夫妻合夥開店,合同該怎麼寫
與一對夫妻合夥開店,尊重對方意見。
合同只要載明出資人的份額就可以了。
❹ 情侶合夥貸款買房 分手後房子到底歸誰
然而,還有一些待婚男女,在婚前共同買房問題上表示擔憂。
萬一一方變心不能結婚怎麼辦?
房產證的名字寫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貸款買房由誰來還月供合適?
……
現實生活中,因為男女朋友分手,導致的房產爭議還真不少……
事件回放
2015年沈陽的小吳和女友存了四萬多元積蓄,選中了沈陽市渾南新區的一套房子,當時兩人辦理了商業貸款,在購房合同上,小吳和女友都是房主。
小吳和女友買的這套房屬於分期付首付。購房後連續四年,每年還3萬5千元,其餘房款為貸款,總房款一共32萬。
兩人聯名在銀行做了商業貸款,30年還清,每月還1700元。小吳和女友當時用積蓄交了兩萬多元就將房子買了,然而好景不長,2015年年底小吳的女友回老家河北後,卻提出了分手。
兩人一共四萬存款,兩萬交了房子的首付,還剩兩萬。小吳自己說,兩人當時達成口頭協議,房子歸小吳,兩萬積蓄歸女方,但是這一切並沒有落到筆頭上。
分手後,小吳和女友沒有再聯系,他說他自己每個月繼續還房子的貸款,並且交了兩期3萬5千元的首付分期費和4000多元的維修基金。眼瞅著今年11月底要交房了,小吳想到房子還是和女友共同的名字,就想把房子改為自己一個人的名字,讓他萬萬沒想到,女友拒絕了小吳的要求,還把小吳拉黑了。
現在,房子的備案合同,銀行的貸款都是兩人的名字,貸款還未還清,前女友又遠在河北聯系不上,這讓小吳十分頭疼,這可如何是好呢?
記者試圖聯系了小吳前女友的母親,對方表示所有情況一概不知,隨後掛斷了電話。前女友一家人的態度讓小吳很是頭疼。
問題一:房子的貸款已經交了兩年多,房子能否改為自己一人名字呢?
由於小吳的房產現在是處於銀行的抵押狀態,那麼小吳如果想變更產權人的話,必須要還清所有的貸款,然後將購房合同贖回來進行注銷,再進行這樣一個房產變更。這樣也是需要他的前女友出來配合的。
小吳表示自己目前並沒有能力償還所有的貸款,而銀行方面則表示,借貸關系是小吳和其前女友兩人,不能更改為一人。律師表示,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小吳到河北,找到其前女友協商解決此事,進行「債權公正」。
如果小吳的女友拒不配合,那麼小吳只有通過法院起訴了。
問題二:如果一旦女友反悔想爭奪房產,自己是不是會竹籃打水一場空,房子分給女友一半?
小吳和女朋友按份的部分實際上是首付的按份的部分,那麼後續還貸的錢包括繼續還貸的錢還都是小吳的,房產中最大的部分是小吳的,他女朋友分得的只是小部分,對他的影響是房價浮動可能產生影響。
提醒
情侶共同貸款買房
法律上需注意些什麼呢?
1書面協議應當要有
婚前情侶買房,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共同簽署一份協議,確認購房款的來源、各自出資甚至對房產享有的比例。書面的協議,載明客觀事實和雙方對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可避免日後的更嚴重的糾紛。
2明確具體權利與義務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得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在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責任,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
3在購房合同上署名很重要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購房合同、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日後面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權益容易受侵害的不利位置。實踐中,購房合同上寫了名字,辦房產證時可以確保登記在證。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簽字時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雙方可以事先約定房產共有比例。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容易產生糾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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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要是女方提出離婚能分到財產嗎
能的。
隨著我們身處的大環境和觀念的變化,我們的婚姻觀念也會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隨之發生改變,從而導致離婚率不斷攀升,其中夫妻財產的分割問題成為主要矛盾,那麼民法典中關於離婚如何分割合夥財產是怎樣規定的呢?
一、離婚如何分割合夥財產
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和他人經營合夥企業,夫妻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離婚時可對合夥財產進行評估,確定合夥財產中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對該共同財產份額,可以歸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給予補償;也可以分割為兩份,雙方以各自的份額入伙。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7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這樣的情況時,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2)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3)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4)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2、如果夫妻雙方共同投資成立合夥企業,而由一方經營管理,離婚時對企業財產的分割,可以採用轉讓份額的方式,即經雙方協商同意由一方繼續經營企業,企業財產評估後夫妻一方將應得的合夥企業份額轉讓給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給予補償;如果夫妻雙方決定不再經營合夥企業,也可以解散合夥企業,對合夥企業財產進行分割。
3、如果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投資,與他人合夥經營,在夫妻離婚時,夫妻一方可以退夥,另一方給予補償,或者由其他合夥人購買份額,退夥財產歸夫妻一方。如果雙方均不願退夥,雙方可以繼續經營,但各自在合夥企業中股份比例應當重新確認。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協議離婚條件應該比較寬,原則上雙方自願,均可以協議離婚,根據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須符合以下條件:
1、是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以同居形式在一起生活的,不屬於離婚范疇。
2、是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是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雙方當事人離婚合意,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
4、是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
5、是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夫妻離婚時要處理的問題是比較多的,其中共同財產分割是主要的問題之一,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一定原則,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那麼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及方法是什麼呢?
一、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
夫妻離婚時,因財產分割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方法
對共有財產的分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及財產的性質,以下述三種方式分割:
1、以實質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對於共有財產的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可對共有財產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可以進行實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錢、糧食、布匹等。
2、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對於共有財產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願接受共有物時,可以將共有物出賣,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3、以作價補償的方法分割共有財產。對於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輛汽車、一頭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願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該共有人取得該共有物。對於共有物的價值超出其應得份額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應對其他共有人作金錢補償。
❻ 夫妻房產證加名時候的協議還用公正嗎
看來你是女方啦!
針對你所述的情況,我們來拆解一下各個行為的法律關系,你回就明白啦!
1、按現行法答律,「夫妻」的實質其實就是「合夥」,對外無限責任制,對內共同使用權。
2、「合夥」前的財產歸屬有各自來源的,並不因「合夥行為」改變其所有權,也就是說,房子是他家回遷的,自然寫他的名字,他始終擁有房子的所有權。
3、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這個行為僅表示男方在對外處置房子的所有權時必須經你的同意,換言之,你只獲得了基於他所有權上的對房子的部分對外處置權。只是一種權利的分割,而並非「共有」性質。所以,法律允許加名是基於對弱勢一方基本生活的保障。
4、協議,你可以理解為「夫妻」這種合夥行為的「合同」,其實「婚前協議」也就是這個屬性。
5、公正,其所達到的效果就是確保這份協議是當事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在沒有受到脅迫、利誘、威逼的情況下的雙方真實意願。你知道,夫妻那點私密的事情,只要在床上,什麼都可能答應,哈哈!
公正的時效一般只有五年,不可能確保終生,換言之,在五年內,該發生的權屬變動情況應該都會有苗頭。
了解了這些行為所能定性的法律關系,你就應該清楚,關鍵還是協議的內容部分!
❼ 合夥協議夫妻一人簽字能代表另一方嗎
可以兩人作為合夥人,都簽字。
❽ 三對夫妻開店,其中兩對夫妻出資金,另一對夫妻出技術。怎樣起草合夥合同
你們可以在合同上標注三方的姓名以及每一個合夥人的出資情況,還有就是你們三方最後的分紅比例。還有就是要是有其中一方退出的話,需要承擔怎麼樣的責任?
❾ 合作經營協議需夫妻雙方四人簽字才有效
合夥經抄營協議,只要襲雙方合夥當事人簽字即可生效,如果是雙方夫妻都是合夥當事人的話,需夫妻雙方四人簽字才有效。合夥當事人的妻或夫,如果不是合夥當事人,不能以合夥當事人的身份在合夥協議上簽字的。
你提問的應該是合夥經營協議吧,因為,合作經營通常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基於合同進行合作,共同從事某項產品的研究、製造或銷售,或者某個項目的經營,合作者之間依合同的約定投入資金、技術或設備以及勞務,並依合同的約定分享權益和分擔風險。
合夥經營是指二名以上下崗、失業人員或鎮退伍軍人共同出資,合夥開展經營,是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經營方式。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❿ 信用社夫妻貸款只要和合夥人合作協議可以嗎
生效 如果能證明是假簽字,首先這剩下的4個存在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被假簽字的人可以要求其他4人歸還其個人貸款。 因為是聯保,是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一個人還不了,其他4個人都有責任把款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