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理勞動合同
❶ 我與自己公司簽了一份勞動合同,辦理社保的公司讓我簽一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書
這個就是說你的勞動關系是在派遣單位,但是你的用工單位是另外一家公司,主要是看你的用工單位是在那,跟派遣單位的位置沒有什麼影響。現在這種派遣或是代理的很多。
❷ 簽訂勞動合同和社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社保和勞動合同簽訂應是同一家公司的,只要和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就有義務給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在這方面有什麼疑惑的話,為保障你自己的權益,還是咨詢一下律師的意見吧,可以打電話問廣東熊何律師所,資深律師免費一對一的解答問題。
❸ 社保代理,代簽勞動合同,代發工資是什麼
跟 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的勞動合同。。。。。。
❹ 關於保險公司和員工簽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的問題
代理合同不給你繳納社保,沒有底薪(底薪是責任制的,完成多少任務拿多少底薪,而且只給半年或一年的底薪),一般銷售行業都是簽這種和業績掛鉤的合同的;勞動合同給交社保,有無責任底薪。待遇自然是勞動合同比較可靠一點,因為不確定因素比較少。
舉個例子:
保險公司和員工簽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是因為保險公司的底薪和工資,銷售行業畢竟與自己的業績掛溝的,沒有業績,是沒有底薪的。
職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營銷員)與保險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一種民事委託代理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職業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從事保險營銷活動,一般是按營銷成果或者按保險代理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可由保險代理合同確定。如果保險代理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合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拓展資料
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❺ 員工關系在本公司,但是社保是代理公司繳納,離職證明怎麼開
簽了辭退證明就不用開離職證明了,辭退證明就是離職證明的一種,全名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離職證明分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和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說明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是: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應的程序與補償金也是不同的。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區別是: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
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企業或員工,勞動法在通知義務、補償金也有不同的規定。
(5)社保代理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❻ 書面離職後社保讓原公司代繳社保上顯示在職,那和公司還存在勞動合同嗎
離職了就不存在勞動合同了,勞動合同會隨著你的離職而解除,原則你離開單位後,原單位是不會給離職人員再繼續交社保的,你到新單位了由新單位繼續交納。如沒找到新單位可以自己繳納。
❼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直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卻委託第三方公司代繳員工社保,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可以委託代繳社保,不違法。
代繳社保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4、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在國內由於勞工權利意識的提高、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地增加,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可以降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干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7)社保代理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代繳社保是社保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指代理公司為企業或個人提供代辦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是人事代理服務中眾多項目之一。代繳社保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並已成為一種產業。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是指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經辦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方),根據協議,接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個人的委託(以下簡稱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為委託方代管勞動者個人檔案、代辦勞動人事、社會保險等勞動保障事務的行為。」所以說「代繳社保」是未來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個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這個行業在中國也逐漸走向成熟。
❽ 關於公司勞動合同及社保問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再簡答一下你的幾個問題:
1、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無定期二倍工資補償。
2、公司如果提供偽造的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司法鑒定。一是鑒定簽字的真偽,二是鑒定列印及簽字的形成時間,三是鑒定指紋的真偽(如果有手印)。
3、公司指責本人不願簽訂合同,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和第六條辦,責任不在你。
4、你至少要提供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其他證據只要能說明問題,都可以舉,無法證明的但應由用人單位掌握的證據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
5、如果仲裁不受理,應該給你書面的不受理理由,憑此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6、你的鐵案標準是什麼,如果你的申請事項100%得到支持算鐵案,那麼80%、60%、40%得到支持還算鐵案嗎。
❾ 我和單位簽的勞動合同 而單位讓勞務派遣公司代理給我開支和繳納社保,而且其他員工都是單位給交的
可能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吧?請核對一下你的勞動合同上單位蓋章回
如果是何勞務派遣公司答簽訂的勞動合同,你是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與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你的工資自然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保險也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