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
Ⅰ 無償保管合同 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
是單務合同抄,你看一下定義就知道了.
單務合同指僅由當事人一方負擔義務,而他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無息借貸、無償保管等合同為典型的單務合同。 無償委託、無償保管、附義務之贈與、使用借貸、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等都是單務合同。
Ⅱ 什麼是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根據合同當事人是否互相負有給付義務
Ⅲ 哪些是單務合同,怎麼和雙務合同怎麼區分
所謂「單務合同」是指由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而對方當事人無合同義務的合同。比如《合同法》中的贈與合同就是典型的單務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如果贈與沒有附義務,受贈人無需履行義務,那麼贈與合同就是完全的單務合同。
而大多數合同中,當事人都既有權利,也有義務,各方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需要履行義務,這類合同就是所謂「雙務合同」。
Ⅳ 銀行貸款屬於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
律師解答:
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而銀行之間借貸合同屬於諾成回合同,答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生效,此時如果銀行不提供貸款就違背了合同項下的義務,借款人如果不支付利息也違背了合同項下的義務,因此在合同生效後雙方都有義務,它是雙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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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有息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和雙務合同的區別
有息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有償借款合同的雙方存在對價給付關系,存在著利益的互換,但雙方並不存在義務的對價,無對待義務關系。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它使貸款人提供貸款的對價給付行為成為使合同生效的「成約行為」,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行為」。因而,有償借貸合同只有給付的對價關系,而無義務的對價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抗辯制度,合同的抗辯只適用於雙務合同,因此其為單務合同。
有償合同和雙務合同的區別如下:
一、劃分標准不同。有償合同對應的是無償合同,劃分標準是是否支付對價;雙務合同對應單務合同,劃分標準是是否互附義務。
二、外延歸屬不同。有償合同不一定是雙務合同,如有償借款合同是有償合同,但不是雙務合同;而雙務合同一定是有償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否存在等價不同。
有償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一定是等價的。如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有義務交付贈與物,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受贈人的義務與贈與人的義務是不等價的。
雙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是等價的。如果買賣合同雙方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進行交易。
Ⅵ 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有什麼不同
1、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回,另一方答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2、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事人一方得以對抗另一方的履行請求權,起到暫時拒絕履行己方義務的作用。現實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數為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
Ⅶ 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分別是什麼,為什麼要這樣
雙務合同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合同版當事方均互權相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
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1.只有雙務合同才能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
2.只有雙務合同才有風險轉移的問題,因為這里的風險指的是價金風險,而單務合同不存在對價。
3.理論上,一般對雙務合同設計解除權才更有意義,因為解除制度的目的之一在於將非違約方當事人從債務中解放出來,即免除其為對待給付的義務。如果是單務合同,一般會賦予債務人撤銷權或抗辯權以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