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補充協議
㈠ 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怎麼寫
補 充 協 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
發 包 人:_
承 包 人: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 充 協 議
發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 年 月 日簽訂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 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 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㈡ 房屋建築工程款支付補充協議如何寫
朋友您問工程來結算審計額超過中源標價,應怎樣支付工程款,需補交什麼資料,還需簽補充協議嗎?答:工程結算審計額超過中標價是正常的事,超過的原因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款、工程結算制度的調整,上述涉及哪個部分就把哪個資料後附在結算文件的後面,所謂的補交資料就是這些,類是這樣的情況不用簽補協議。
㈢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怎麼寫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發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2、工程地址:________3、建築面積:________4、結構類型:5、設計單位:________6、監理單位:________二、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歷天數記)1、開、竣工日期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准。四、付款方式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銀行賬號銀行賬號:簽定合同代表:簽定合同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㈣ 什麼情況下要簽訂建築合同補充協議
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為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為前提,或者說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反之,「補充協議」必須以已經存在的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
簽訂建築合同補充協議的情況:
《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據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質量、價款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造成履行困難的情形下,才能通過「協議補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以利於主合同的履行,從而實現當事人訂立主合同的目的。
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簽訂合同的補充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㈤ 什麼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補 充 協 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 發 包 人:_ 承 包 人: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 充 協 議 發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 年 月 日簽訂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 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 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