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房產糾紛
1. 北京回遷房買賣注意糾紛
購房回遷房,相關操作非常復雜,如果有朋友想要購買北京回遷房,要提前搞清楚房屋的性質,通常情況下,如果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是應當商品房。如果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北京回遷房買房常見的糾紛有哪些的? 北京回遷房買賣糾紛問題一,購買回遷方不能過戶的法律風險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鑽,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此情形下,先辦理商品房登記手續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其次是出賣人先行交付,買受人已經合法取得商品房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但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惡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數買受人均未佔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買賣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履行合同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解決辦法在回遷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高額的違約金,同時對損失給於明確的約定,建議聘請專業律師擬定合同。北京回遷房買賣糾紛問題二、未取得房產證回遷房能否買賣,買賣雙方簽訂的回遷房買賣協議能否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一般認為是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房地產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之規定。但該規定旨在規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關系。只要是出賣人有《拆遷協議》和《回遷證》,即取得對房屋的准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因此,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可以轉讓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 北京回遷房買賣糾紛問題三,房價升高時回遷房出售方家庭違約的風險防範 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此外有的回遷房還屬於家庭共有財產,建議所有家庭成員共同簽字。此外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盡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為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
2. 回遷房戶主死了生前有民事糾紛,現在可以動這個房產嗎
你好,不可以動,要等合法直系繼承人,通過法律程序,來繼續處理民事糾紛後,才可以動這個房產。
3. 父母有套回遷房寫到了我的名下,房子還是父母在住,現在我有債務糾紛,會影響那套房子嗎
當然有影響。
因債務糾紛,可能會有法律官司,如果需要賠償,抵押就要動用自己名下的財產。比如,房子,車子等等。
所以,因債務糾紛,肯定會影響名下的房產,既使父母在住
4. 回遷房官司糾紛!再婚夫妻!父親去世繼母走了!回來爭奪房產怎麼解決小產權房
再婚夫妻一方也想有。婚後財產的分配權。回來與你爭奪房產,你可以協商解決,可以給定的。補償。
5. 購買村該居的回遷房受法律保護嗎手中有協議,打官司回贏嗎
關鍵看回遷房的性質,如果有合法產權的,買賣協議有效,依法受保護;如果是小產權房或限制交易的房產,如果買賣協議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買賣協議本身就是無效的,交易不受法律保護。處理原則,除《合同法》的規定外,還可以參照北京市高院《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認定及處理原則研討會會議紀要》的精神。
一、使用農村宅基地蓋的房子,向本集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行為無效。
可以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向本集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是無效的。理由是《憲法》第十條: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且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人身屬性,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法取得。
根據《物權法》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轉讓,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並處分,而農民的處分行為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中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轉讓協議應當認定無效。
二、北京市高院《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認定及處理原則研討會會議紀要》
1、紀要第二項指出,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對於此類案件處理原則,紀要三指出:
(一) 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 認識到此類案件產生的復雜性,並妥善解決相關的利益沖突和矛盾。
(二) 要注重判決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判決要以「有利於妥善解決現有糾紛、有利於規范當事人交易行為」為指導,起到制約農民審慎處分自己房屋的積極效果。
(三) 要綜合權衡買賣雙方的利益。首先,要全面考慮到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升值或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其次,對於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再次,判決返還、騰退房屋同時應注意妥善安置房屋買受人,為其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避免單純判決騰退房屋給當事人帶來的消極影響。
6. 母親想把房子給女兒 不給兒子 怎麼辦以後才沒有糾紛 (回遷房 女兒一直照顧母親)(兒子們都惦記這套房呢
根據你敘述的情況,首先要考量你母親名下的這套回遷房是否屬於你母親的個人財產。因為有一些細節的地方你沒有描述,所以不是十分清晰。
我假設一下,你母親83歲,該房屋又是回遷房屋,我估計該房屋是你父親在世的時候與你母親共同所得,當然所得的方式有很多種,我就不一一列舉了。那麼該房屋應視為你父親和母親的共同共有財產,在回遷後登記雖在你母親一方的名下,但該房屋的性質也不能單純的認定為你母親的個人財產。
那麼基於上述情況,你母親就是立了遺囑,也是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遺囑,因為該房屋在你父親去世的時候,應由一半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由你父親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子女、父母、配偶,所以該房屋在你父親去世時,應視為你母親、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共有,所以你母親的遺囑只能對母親的財產進行分配,不收他人干涉。
最後說下怎麼去做,首先在你的幾個兄弟姐妹不同意的情況下,你或你母親出資將他們應繼承的份額,用金錢的方式給付他們,這樣,該房屋就轉變成你母親或者你的個人財產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母親在百年之後也沒有遺囑等,那麼你母親的財產也由你們兄弟姐妹幾個平均分割。
如果該房屋本就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你母親立遺囑或者贈與或者遺贈都可以處分她自己的財產,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祝好運!
7. 我買的回遷房的房票,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在房產糾紛中,具有法律效力嗎
關鍵看回遷房雲不允許轉讓,如果允許,具有法律效力。
8. 回遷房房產糾紛問題
首先要房屋過戶,以房管部門的登記為准,所以必須在拆遷以前過戶在你父親的名下,你父親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否則,你辦了贈與合同公證,沒有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房屋搬遷前後,房屋的所有權人依然是你的爺爺或奶奶的名字。
1、如果房產證上是老人的名字,老人去世後,其中任何一個子女不能擅自變更房產證姓名。房產應該由其所有子女進行平分,當然要先啟動訴訟程序。
2、如果老人健在時候已經到公證處辦理贈予手續,自願將房產贈給其中一個子女,那麼法律就不能幹涉這種贈予行為。當然要審查這種贈予行為程序方面是否合法,公證書是否是真實的。
9. 急急急,回遷房私下房產糾紛,求知道該怎麼辦.
你那位朋友跟人家簽的三年的合約,三年的租金交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