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施工隊合同
1. 承包方與與施工隊沒有合同,工人出意外承包方要承擔什麼責任
施工隊若無力或故意不承擔受傷工人醫療費用,法律要求承包單位有義務墊付醫葯費,但有權向施工隊追償。
2. 與施工隊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是可以簽的,施工隊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合同無違法情況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糾紛,會 存在鑒定費用高的問題。建議提前對各項細致問題約定清。
3. 家裡建房時要如何與施工隊簽定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是約定工期、價格、質量標准。另外,要說明一些意外傷害責任劃分,還有質量問題解決辦法,和一些賠償損失。
4. 業主和施工隊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牛逼壞了老鐵
5. 請問怎麼寫與施工隊的這種協議書啊
這種協議他們是不會蓋章的。如果你非要寫,只要將事情表述清楚了即可。比如:
保證書
我公司於×××(時間),在×××(地點),進行×××(工程名稱:注意要與規劃文件的名稱一字不差的對應)施工時,因管理不善,導致×××家水管破碎,假如該房屋將來出現地基下沉現象,如果經檢測部門檢測與本次水管破碎有關,則我公司負責對其進行修復,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此承諾有效期為×××年。
×××公司(施工單位公章或法人簽字)
你將上述保證書到法律事務所進行公證後保存即可(必須是原件)。
6. 施工隊跟公司沒簽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定義務,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單位來說是違法的行為而且違法的行為付出的代價更大。
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處罰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從其入職滿一個月後第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
7. 農村建房是否要和有資質的施工隊欠合同,合同才有效
農村的建房在建築法裡面明確規定不在法律規定之內,但如果出現事故:
1.安全事故:根據合同內容及過錯進行分析。
2.質量事故:請專業鑒定機構檢測後再行決定。
合同如果內容完成,那就是事實合同,得到雙方認可。
8. 包工頭和施工隊的合同條款有法律郊力嗎
有法律效率的,只要當時是自願的,不是強迫的,就是有效的
9. 施工隊需要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不
施工隊不具備法人資格,應該由建築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