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駁回到哪裡去信訪
Ⅰ 對二審判決不服
首先來說,二審是是終審判決,不能再上訴。
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對二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或是進行申訴,申訴指直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類似申請再審,或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向法院抗訴。
拓展資料:
對二審判決不服應該如何做?
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訴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訴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Ⅱ 勞動爭議經過二審申請再審被駁迴向同級檢察院申請抗訴不支持下一步到什麼部門信訪
對法院判決不服的情況下有以下三種救濟途徑,但如您所說如果高院按信訪處理專,可以選擇第2、3種方式屬,當然,第二種方式是最適合您目前情況的。 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據此,你可以向作出終審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17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17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據此,你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你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3、向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
Ⅲ 傾其所有打官司,一審,二審,再審,抗訴,上訪等等,耗時幾年,花掉積蓄,假如最後贏了 ,能獲賠多少
除了和案情相關的費用,其他的當然是要自己承擔。但你可以再額外申請精神賠償。
Ⅳ 民事糾紛應證據不足敗訴可以通過信訪反應訴求嗎
你要讓信訪來給法院糾錯,這辦法是乎有點勉強。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服,只有補足證據繼續上訴才是道理。
Ⅳ 請問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可以上訪嗎
對於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如有異議可以向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處理。
Ⅵ 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再審等法律途徑都走完了還不服法院判決可上訪嗎
再審為終審判決。法院不再受理上訴案件。但是不服方可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只有最後一個途徑,最後檢察機關一錘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