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不開庭就駁回了
1. 高院再審可以不開庭嗎
高院再審案件不一定需要進行開庭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具體規定》中規定:
第六條 下列再審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重的;
(二)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三)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原審自訴人已經死亡、或者喪失刑事責任能力的;
(四)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監獄服刑,提押到庭確有困難的;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人民法院應徵得人民檢察院的同意;
(五)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按本規定第九條第(五)項規定,經兩次通知,人民檢察院不派員出庭的。
(1)高院不開庭就駁回了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具體規定》中規定: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共同犯罪再審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或者人民檢察院抗訴書只對部分同案原審被告人(同案原審上訴人)提起再審,其他未涉及的同案原審被告人(同案原審上訴人)不出庭不影響案件審理的,可以不出庭參與訴訟;
部分同案原審被告人(同案原審上訴人)具有本規定第六條第(三)、(四)項規定情形不能出庭的,不影響案件的開庭審理。
第八條 除人民檢察院抗訴的以外,再審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的刑罰。
根據本規定第六條第(二)、(三)、(四)、(五)、(六)項、第七條的規定,不具備開庭條件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或者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的,不得加重未出庭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同案原審被告人(同案原審上訴人)的刑罰。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對人民檢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後未出庭的,應當裁定按人民檢察院撤回抗訴處理,並通知訴訟參與人。
第十二條 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收到再審決定書或者抗訴書後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訴書後未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審理;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到案後,恢復審理;如果超過二年仍查無下落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三十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或者辯護人查閱、復制雙方提交的新證據目錄及新證據復印件、照片。
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十五日前通知控辯雙方查閱、復制人民法院調取的新證據目錄及新證據復印件、照片等證據。
2. 現在申請再審民事案件在高院已經立案了但是不開庭審理這是怎麼回事是要駁回嗎
疫 情 期間
等候通知
是否再審
3. 法院受理5個月後還可以裁定不開庭審理駁回起訴嗎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第一,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審查」階段作出的;駁回起訴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在審理終結後須作出實體評判的階段作出的。第二,法律依據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依據的是程序法;駁回訴訟請求依據的是實體法,包括各種民事法律法規。第三,解決的問題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實體問題,是對當事人勝訴權的否定。第四,法律效力不同。雖然一旦發生法律效力,三者的當事人都不得對這個爭議的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訴訟,但前二者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如不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起訴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而後者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該類案件的當事人不僅不得就爭議的這個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訴人民法院起訴,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即使判決有錯誤,也只能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第五,訴訟當事人不同。不予受理發生在立案前,法院沒有受理,當事人起訴的被告沒有應訴參加訴訟,裁定書不能把起訴的被告列為訴訟當事人;而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發生在立案之後的審理過程中,當事人起訴的被告已經參加了訴訟,應列被告為訴訟當事人。第六,適用法律文書和上訴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適用裁定,上訴期限均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而駁回訴訟請求則適用判決,上訴期限是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第七,適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僅適用第一審程序;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一、二審程序及審判監督程序。第八,訴訟費收取及承擔情況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將退還預交的訴訟費,而駁回訴訟請求應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由起訴人交納並承擔。
4.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審判長李紹華法官不公平公正,不開庭審理就駁回原告訴訟,不顧原告的事實證據
三巡也不公了,你多大的案子,從區里到市裡到省里到三巡都對你不公?都最高院了,對方手眼通天,你多大案子哦……
恐怕是你自己本來就沒理,一直在纏訴,搞到最後,別人都覺得無理取鬧,懶得理你了吧。
5. 二審法院了有不經審理駁回起訴的嗎
首先,明確一下,二審駁回的是上訴。
其次,要對你所說的審理解釋一下,審專理不單指開庭審理。屬
即開庭是審理的一個過程,但不是不開庭就是不審理。
刑事案件,除了有新的犯罪事實、新證據,原一般情況下是不開庭審理的。
無論是否開庭審理,案件承辦法官必定會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能對被害人或其家屬進行詢問。
相關過程製作筆錄還有可能攝像,筆錄與光碟入卷。
民事案件,原一般情況下,沒有新的事實及證據,不會正式開庭審理,
但是會聯系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有可能單獨談,有可能一起談。
6. 我的案號是606為什麼不開庭直接出判決可以改判嗎
符合法定條件時復,不制必開庭審理,可以徑行判決、裁定。一、最新《民事訴訟法》第169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注意:規定對上訴案件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二、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8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新訴訟法169條)的規定逕行判決、裁定:(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
7. 法院是否可以不開庭就駁回我的起訴
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屬於程序上的處理,可以不經過開庭審理,直接作出裁定。
8. 高院立案後中院未開庭就駁回合理嗎
不知道啊,你可以撥打法律求助,現在的官司錢開導啊,都一群狗官,哪裡來的合理不合理啊
9. 現已(三審)再審申請,高院已立案審查,但現未開庭,已下民事裁定書,駁回原告的再審,還可以到那兒再審
再審已是最後法定救濟途徑,如果再審被駁回,而且是高院駁回的,那麼只能建議你向最高院提起申訴,不過可能性微乎其微。
10. 法院不開庭直接裁定駁回起訴應該給被告人一份嗎
駁回起訴是不涉及到實體權利的,只是由於原來的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專的規定,比如說它的主屬體不適合,起訴的范圍不是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等等。這種情況下可以不開庭直接駁回起訴。
對於任何裁判文書都應該給雙方當事人送達,單獨的只向一方當事人送達文書,案件是不能結束的,只有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法律文書後案件才能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