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駁回後公開
① 發明專利同時申請了實用新型,實用新型專利被駁回,理由是該專利不具備授權專利權的前景
第一,發明申請的審查要經過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而實用新型申請的審查僅有初步審查一個階段,因而比發明申請的初步審查要更嚴格些。
第二,圖中的文字實際上只是專利局審查意見的套話,不代表最終結論,很多申請通過修改最終可以獲得授權。
第三,實用新型申請,如果需要可在規定期限內(參見駁回決定)提出復審,不過是否能復審成功,還得看申請文件的具體情況,不好一概而論了。
② 被駁回的實用新型會公開嗎
我記得是看不到,實用新型沒有公開,所以不會存在已經公開的專利文獻的庫中。只能存在申請庫中,存在申請庫的文獻,我記得實審的審查員是沒有許可權看到的。
③ 發明專利被駁回後還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嗎
按實際情況,抄只要符合法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④ 發明專利被駁回後,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嗎
如果是相同的內容,不可以,因為不符合專利新穎性的要求。
如果要降低風險,可考慮同日申請的方式,即,同時提交一個發明申請和一個實用新型申請,前提是,專利技術具有硬體方面的創新點。
⑤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駁回後可以再申請嗎
我們是一家外資貿易公司,之前有在國內購買一款產品。後面因為價格原因,第二張訂內單沒辦法再跟容之前的製造商合作。於是考慮向其他製造商采購這款產品,後面了解到之前合作的製造商有在國內申請這款產品的外觀專利。我的問題是:
⑥ 發明專利被駁回後,還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嗎
1、如果沒有公開,可以
2、可以
⑦ 實用新型案件的答復駁回後,是否可以重新申請
可以重新申請,但是實用新型審查員是可以知道之前的申請的駁回理由和過程的,再駁回機率大
⑧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駁回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專利法第三十四條和第四十條所稱初步審查,是指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或者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並審查下列各項:
(一)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⑨ 駁回的實用新型能作為在先申請重新申請發明嗎
如果在後的發明申請於在先的實用新型申請的內容完全一致,那在在先的實用新型申請的申請日的12個月之內,在後的發明申請可以要求在先實用新型申請的優先權。如果超過12個月,或者有實質性修改,申請還是可以的,但不能要求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