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使用壽命
① 一個產品為什麼設計使用壽命50年別人卻質保三年
產品使用壽命是相對良好的環境,如果在惡劣的環境很容易壞的。
② 汽車一般設計的壽命多久
汽車使用壽命,是指從汽車開始使用到不能使用之間的整個時期。它可專以用累計使用年數或累屬汁行駛里程數表示。
1991年國家首次規定了汽車報廢條件,即累積行駛70萬km或使用年限14年及雖未超過以上使用年限,但經過兩次大修,技術狀況下降,失去使用價值的應予以報廢。1992年國家規定,汽車累積使用年限在12—14年應報廢。1997年國家發布的《汽車報廢標准》規定,按車型和用途汽車報廢里程為30-50萬km,更新報廢年限為8—10年;經修理和調整後仍達不到《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應予以報廢;若按標准已到報廢行駛里程和使用年限,但經嚴格檢驗,技術性能附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不得超過報廢年限的—半(4—5年)。2000年底國家有關部門將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的報廢標准調整為: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車)使用15年;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但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町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午。
工業發達國家汽車的平均使用壽命一般為7—12年。
③ 為什麼樓房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房屋使用年限是由審批的土地使用年限來決定的,並不是指鋼筋和砼到了50年就到壽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設計使用壽命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④ 橋梁設計使用年限是多少
建設部2000年出台的關於建築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GB50068,規定我國橋梁設計使用年限是100年至120年,重要的和有紀念意義的建築設計使用年限是100年,一般建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這與西方發達國家的一般建築物設計使用年限50年至100年相近。
⑤ 戰斗機設計壽命一般是多少小時
美製F16的發動機使用壽命為2500小時,初次大修間隔為1000小時,以後依次為800小時、700小時。這在戰斗機發動機里已經是很長壽的了。
蘇-27使用的AL-31使用壽命1500小時(初期為1300小時),大修間隔時間為700小時(初期為500小時),噴嘴的大修間隔時間為500小時。
印度蘇30的AL-31FP的大修間隔時間為1000小時,給定壽命2000小時,噴嘴的大修間隔時間為500小時
戰斗機不同於民航飛機,機體壽命要想達到上萬小時的幾乎沒有(極個別教練機可以)美製飛機多為5000--7000小時,蘇系(包括我國)飛機多在3000--5000小時(我國最新型號除外),所以說2500小時的壽命對發動機來說足夠了,因為戰機在使用一段時間多會升級改進,還會給它配新的或經過改進的發動機。戰斗機不是整天都在飛,2500小時夠用幾年到十幾年(和戰備水平有關)了。
用於在空中消滅敵機和其他飛航式空襲兵器的軍用飛機,又稱戰斗機。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曾廣泛稱為驅逐機。殲擊機的主要任務是與敵方殲擊機進行空戰,奪取空中優勢(制空權)。其次是攔截敵方轟炸機、強擊機和巡航導彈,還可攜帶一定數量的對地攻擊武器,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殲擊機還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擊機。但自20世紀60年代以後,由於雷達、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完善,專用截擊戰斗機的任務已由制空戰斗機完成,截擊機不再發展。是航空兵空中作戰的主要機種,也可用於執行對地攻擊任務。
⑥ 設計使用年限的國家規定
國家頒布的《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規定:
3.1.5 住宅結構在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內足夠的可靠容性。
3.3.1 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當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並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對其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作相應處理。重大災害(如火災、風災、地震等)對住宅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或潛在危害。遭遇重大災害後的住宅需要繼續使用時,也應進行鑒定,並做相應處理。
6.1.1 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少於50年,其安全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6.1.4 住宅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作用和環境影響。在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內,住宅結構和結構構件必須滿足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6.1.6 鄰近住宅的永久性邊坡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於受其影響的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
⑦ 什麼是設計年限和使用年限到年限後房屋怎麼處理
設計使用年限的規范定義:
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回只需要答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
到年限後房屋的處理方法:
根據自2006年3月1日起建設部關於發布的國家標准《住宅建築規范》編號為GB 50368—2005的相關規定:
既有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災害後,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進行處理。
(7)設計使用壽命擴展閱讀:
設計使用年限的取值:
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結構和結構構件在正常維護條件下應能保持其使用功能,而不需進行大修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應按現行國家標准《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准》GB50068確定:
(1)臨時性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2)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
(3)普通房屋和構築物,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4)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若建設單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設單位的要求確定。
⑧ 一般離心泵設計壽命能有幾年啊是設計
離心泵的設計壽命能有十年以上,但實際使用年限一般為五到七年,具體看使用頻率,建議管道泵葉輪五年更換一次,如聽到電機里有非常強烈的摩擦聲,這時可以更換軸承,拆開泵,拿出軸承看上面的型號購買。
(8)設計使用壽命擴展閱讀:
離心泵使用
泵的試運轉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驅動機的轉向應與泵的轉向相同;
②查明管道泵和共軸泵的轉向;
③各固定連接部位應無松動,各潤滑部位加註潤滑劑的規格和數量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④有預潤滑要求的部位應按規定進行預潤滑;
⑤各指示儀表,安全保護裝置均應靈敏,准確,可靠;
⑥盤車應靈活,無異常現象;
⑦高溫泵在試運轉前應進行泵體預熱,溫度應均勻上升,每小時溫升不應大於50℃;泵體表面與有工作介質進口的工藝管道的溫差不應大於40℃;
⑧設置消除溫升影響的連接裝置,設置旁路連接裝置提供冷卻水源。
離心泵操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禁止無水運行,不要調節吸入口來降低排量,禁止在過低的流量下運行;
②監控運行過程,徹底阻止填料箱泄漏,更換填料箱時要用新填料;
③確保機械密封有充分沖洗的水流,水冷軸承禁止使用過量水流;
④潤滑劑不要使用過多;
⑤按推薦的周期進行檢查。建立運行記錄,包括運行小時數,填料的調整和更換,添加潤滑劑及其他維護措施和時間。對離心泵抽吸和排放壓力,流量,輸入功率,洗液和軸承的溫度以及振動情況都應該定期測量記錄。
⑥離心泵的主機是依靠大氣壓將低處的水抽到高處的,而大氣壓最多隻能支持約10.3m的水柱,所以離心泵的主機離開水面12米無法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離心泵
⑨ 設計基準值和設計使用壽命的概念有何區別
結構的設計基準期是指為確定可變作用及與時間有關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選用的時間參數,它不等同於建築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也不等同於建築結構的壽命。一般設計規范所採用的設計基準期為50年,即設計時所考慮荷載和作用的統計參數均是按此基準期確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是指設計規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達到其預定目的的使用年限,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一般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當房屋建築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後,經過鑒定和維修,可繼續使用。因而設計使用年限不同於建築壽命,同一建築中不同專業的設計使用年限可以不同,例如:保溫、給排水管道、室內外裝修和結構等均可有不同的設計使用年限。
如果不是房屋結構的,就用下面的答案
設計基準期是指對結構進行可靠度分析時,結合結構使用期,考慮各種基本變數與時間的關系所取用的基準時間參數,設計基準期可參考結構使用壽命的要求適當選定,但二者不完全等同。當結構的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基準期,表面它的失效概率可能會增大,不能保證其目標可靠指標,但不等於結構喪失了所要求的基本功能甚至報廢。一般來說,使用壽命長,設計基準期也可以長一些,使用壽命短,設計基準期應短一些。通常設計基準期應該小於壽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