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wto敗訴上訴駁回執行期
Ⅰ 我們在WTO上的稀土訴訟敗訴了,未來是不是任人宰割了
沒有什麼應對辦法,這是我們自己當初的白痴行為的代價。中國的白痴媒體只會愚民專,欺騙百姓,造謠顛倒是非,屬根本沒有說案件的關鍵就是WTO 的公平原則。如果你覺得資源緊張,可以,那也要一視同仁,不能對國外說資源緊張,不按照自己之前的做法出口,或者價格大幅度抬升,同時對自己國家的公司敞開供應,價格很很低,這種白痴行為對於早就習慣對內橫行的央企和相關部門來說沒有問題,但是對於WTO來說,簡直就是不可理喻,所以敗訴是肯定的。如果說有什麼辦法的話,那就是一視同仁,對所有稀土購買者一樣限制。
Ⅱ 一審後敗訴方上訴期限怎樣計算
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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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程序: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提出上訴狀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法院工作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條 二審裁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Ⅲ 民事一審判決,履行期是10天,上訴期是15天,那麼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履行期和上訴期是否累加計算
判決書生效後才計算履行期。履行期和上訴期不累加計算。
如:被告 1 號簽收判決書,從次日起即 2 號開始計算上訴期,16 號的上訴期滿判決生效,17 號開始計算 10 天的履行期,到 26 號對方還未履行,26 號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註:計算上訴期是以簽收裁判文書開始計算日期的,而不是裁判做出之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擴自資料: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
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Ⅳ 如果打官司輸了,上訴被駁回,還能有幾次機會上訴
上訴被駁回,你可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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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被駁回的情形:
1、主體不適格,既包括原告主體不適格,也包括被告主體不適格。應當以當事人是否是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即本案訴訟標的)的主體,作為判斷當事人適格與否的標准。在某些例外的情況下,非民事法律關系或民事權利的主體,也可以作為適格的當事人。
原告必須是有訴訟權利能力且與案件存在著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告必須是侵犯原告民事權益或與原告發生民事權益爭議的被請求的相對人。否則,只要有一方當事人不適格,人民法院就應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2、被告不明確。原告起訴時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即被訴稱侵犯原告民事權益或者與原告發生民事爭議而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人。如果沒有明確具體的被告,訴訟程序就無從進行,人民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
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原告起訴時必須明確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對被告實體權利請求的內容,以及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依據和理由,這些都是起訴中的核心內容。倘若原告起訴時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駁回其起訴。
4、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屬於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范圍,否則人民法院無權對案件進行審理。
例如:企業職工下崗、整體拖欠職工工資;涉及城鎮企業(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案件;非法集資而引發的糾紛;涉及到大面積土地調整或者群體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追索土地徵用補償費等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5、受案後發現屬於刑事犯罪、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糾紛案件中,認為不屬於民事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有關材料移送檢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不屬於民事糾紛案件而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訴訟。
Ⅳ 請問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作為終審判決,那麼多長時間後執行呢.
海天一色 海天一色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Ⅵ wto稀土為什麼敗訴了
你好,我國的這個稀土出口限額制度從制定出來的那一天就已經決定命運了,最終內肯定是失敗的!!因為容這不符合WTO的自由貿易原則,政府插手限制進口或者限制出口都是不允許的,剛開始的時候就已經有專家提醒了,這最終是敗訴的,但是那些官老爺們不信啊,堅決按照自己以往的行政手段來辦事,所以結果可想而知了,在國內還行,到國外就徹底完蛋,最好的辦法是提高資源稅,加強環保措施以及打擊走私,這是符合WTO規則的,也是允許使用的方法,可惜他們懶啊,不用啊。一幫沒腦子的官員壞事的。
祝你順利,如果對回答滿意,請採納,這年頭助人為樂也不容易,鼓勵鼓勵熱心人~~~~~~~
Ⅶ 被告一審敗訴(是簡易程序)又沒有正當理由上訴(完全是為了拖延執行的時間),二審駁回上訴一般需要多長時
裁決未生效前可以上訴,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在上訴期內沒有提起上訴,不影響法院的執行。 ...
Ⅷ 一審生效前申請再審被駁回,如何計算判決生效期
一審判決生效,就說明敗訴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因此就應該履行判決,敗訴方又提出申訴,不影響一審判決的執行。
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
Ⅸ 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請問到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是否需要提交二審判決書
需要的,因為一審上訴後,如果你不提供二審文書的話,負責立案的法官無法判別該一審文書是否已經發生效力,以及是否判決內容有變化,所以需要提供二審文書
Ⅹ 二審判決已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想問一問一審是十五天後執行。那麼二審多常時間執行阿啊!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所以,第二審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