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防車位駁回
1. 人防車位最新規定
1.
產權車位 開發商擁有產權的地下車位,可用於出售、出租或贈送,產權年限為70年.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2.
公攤車位 (1)根據《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2)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3)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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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 國家人防工程內建設的車位屬於人防車位,按照《物權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在不影響人防功能和滿足業主車位需求的情況下,投資建設方享有人防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不超過20年,可用於出租獲取收益,國家戰時無條件徵用. 地下停車位有必要買嗎 在上述三種類型車位中的公攤車位是不需要購買的,業主享有使用權.車位產權一直
2. 可以起訴賣人防車位的開發商嗎
可以。人防車位是不能買賣的。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開發商售賣人防車位的合同是無效合同,當事人可以起訴要求返還財產,如果受到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
《人民防空法》
第十八條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二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可以對個人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並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一)侵佔人民防空工程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 將人防工程改為人防車位需要審批嗎
《人防法》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為經濟建設和回人民生活服務。平時答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響其防空效能。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防主管部門負責;單位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按照國家規定由單位負責;個人投資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資者負責。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設施,應當與其設計用途相適應,符合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有關要求,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如對原人防工程進行改造並改變用途,應當報經當地人防主管部門批准。
4. 強迫高價要業主租人防車位去那裡投訴
這個問題是關於民生的問題,我們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直接打市長熱線去尋求幫助,不知道你那個地方是什麼渠道?
5. 買了人防車位可以起訴開發商嗎具體操作流程如何呢
可以。人防車位是不能買賣的。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開發商售賣人防車位的合同是無效合同,當事人可以起訴要求返還財產,如果受到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
《人民防空法》
第十八條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二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可以對個人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並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一)侵佔人民防空工程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6. 開發商地下室車位不屬於人防車位得賣給業主不買不讓他停放製造門路對外這樣合法嗎
是合法的正當措施,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被侵佔。
開發商開發的房產,包括地下室車庫車位,在出售前擁有產權。
7. 南昌市尚水花園是人防車位嗎
他們應該不是人防車位,他們只是普通的車位
8. 請求大家幫幫我前兩天剛定了一個人防車位,後面我才知道人防車位是不能買賣的,交了一萬定金開發商不退咱
那就先辦理購買手續,然後拿著車位購買合同,收費發票,去人防管理辦公室舉報開發商私自出售人防設施。看他退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