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設計章
1. 地基驗槽記錄需要勘察單位和設計蓋章嗎
地基驗槽記錄需要勘察單位和設計簽字,但沒有規定要蓋章。
寫明地基內是否滿足設計、規范等有容關要求。是否與地質勘查報告中土質情況相符,驗槽由建設單位組織地質勘查部門、設計院、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共同檢驗做出紀錄並簽字。
無驗槽手續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勘察設計章擴展閱讀:
基坑(槽)挖土驗槽要求紀錄以下內容:
1、驗收時間為各方共同檢查驗收日期。
2、基槽(坑)位置、幾何尺寸、槽底標高均按驗收實測紀錄填寫。
3、槽底土質類別、顏色及堅硬均勻情況。
4、土層走向、厚度、土質有變化的部位,用圖示加以說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基驗槽
2. 工程勘察設計證書章多長時間審核一次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技術創新,提高工程勘察設計水平,引導、鼓勵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勘察設計人員創作出更多質量優、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是我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國家級最高獎項,包括優秀工程勘察、優秀工程設計、優秀工程建設標准設計、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體,分設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
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每次評獎總數原則上不超過260項。
獲獎項目中金質獎、銀質獎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獲獎總數的15%和35%,達不到評定等級標準的獎項可空缺。
第三條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每兩年評選一次。
第四條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建設部負責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評選工作。
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的各項具體事務工作,委託中國勘察設計協會等相關協會辦理。
第二章評選的范圍
第六條全國優秀工程勘察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 結構主體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項目業主或有關部門證明的日期為准)的工程地質勘察項目,或地基基礎工程竣工驗收後經一年以上時間檢驗的岩土工程項目;
二、規劃、建設方驗收後的工程測量項目(含城市規劃測量項目);
三、開采性抽水試驗(抽水能力大於設計水量50%),或開采未達到設計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長期觀測資料,或經相關機構認可的水資源評價與鑽井工程等水文地質勘察項目;
四、地質條件復雜的大型水利、鐵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項文件或批準的初步設計分期、分單項或以單位工程申報,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原則上不再另行申報。
第七條全國優秀工程設計獎評選范圍包括:
一、建成並經過交(竣)工驗收,經過一年以上(以項目業主或有關部門驗收證明的日期為准)生產運營(使用),季節性生產的項目,經過一個完整生產考核期的生產運營,已形成生產能力或獨立功能的整體工程設計項目(包括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
二、大型工程設計項目如礦井、水利工程、鐵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項文件或批準的初步設計分期、分單項或以單位工程申報,按整個項目申報時,其子項目原則上不再另行申報;
三、經規定程序審查批准並付諸實施的城市規劃項目及其他規劃項目(如江河流域規劃、水利工程專項規劃等)。
3. 怎麼乙級勘察設計資質章沒有有效期
「延續」項在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申請續期時就選擇「延續」一欄。「其他欄:工程設計項目註明大型、中型、小型;工程勘察項目註明甲級、乙級、丙級。
4. 勘察設計的單位掛岩土留章有沒有風險呢
看常做的是啥項目了,一般沒事,有事就輕不了。
5. 圖紙設計變更蓋章應蓋什麼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也可以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責任。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發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進行補充、修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修改。
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範文本(房屋建築工程)》(GF-2015-0209)規定: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發包人要求、技術標准、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設計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2.5 發包人代表:是指由發包人指定負責工程設計方面在發包人授權范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1.1.2.6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設計人任命負責工程設計,在設計人授權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主持人。
11.1 發包人變更工程設計的內容、規模、功能、條件等,應當向設計人提供書面要求,設計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以及技術標准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應當按照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設計。
綜上所述,圖紙設計變更文件蓋章應由設計人(法人)單位蓋章才屬有效。但設計文件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變更),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方可由設計人進行修改。
6.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如何辦理
這個是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2003年出的文件,裡面提到了【到深圳市勘察設計協版會領取新的工權程設計出圖專用章】搜索了一下,北京市也有這樣的單位,叫北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建議你和他們聯系一下,實在不行就自己刻一個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後附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2003年文件內容。
7.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人員表設計單位需要蓋章嗎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條件(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2)已經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要求的施工圖紙;(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申請(一)提交材料:1、房屋建築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文件)復印件;(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7)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8)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10)法人委託書;(11)分類填報的《北京市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築節能設計審查用)。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8)掘路、佔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佔道的需提供);(9)法人委託書。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3)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復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後退回申請人);(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8)法人委託書。(二)注意事項: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現場踏勘標准:(1)工程用地位置、范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范圍內和代征地范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置、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5)無違法開工行為。結果(一)結果形式: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二)注意事項: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8. 國家或者雲南省對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出圖)專用章的使用有沒有規定
http://www.docin.com/p-98995090.html
提供個參考,外單位那個是掛名,具體問你內們單位的老人容
9. 工程設計圖蓋出圖章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中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中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審查機構應當對施工圖審查下列內容: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第十三條:審查機構對施工圖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審查合格的,審查機構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並在全套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專用章。審查合格書應當有各專業的審查人員簽字,經法定代表人簽發,並加蓋審查機構公章。
審查機構應當在出具審查合格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審查不合格的,審查機構應當將施工圖退建設單位並出具審查意見告知書,說明不合格原因。同時,應當將審查意見告知書及審查中發現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9)勘察設計章擴展閱讀:
蓋章的圖紙往下級單位或施工單位發放,不蓋章不生效。蓋章後非設計人員不得修改圖紙,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施工。設計院的圖紙應當有圖標的,圖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製作。
圖標中應當包括:設計院名稱、設計證書號、工程名稱、工程號、圖紙設計者、校核人批准人、圖名、圖號、比例、出版日期等。蓋章後非設計人員不得修改圖紙,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施工。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