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重整申請破產
『壹』 公司破產重整申請期間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益嗎
是有效力的。
但是還要抄看具體要看是什麼協襲議,我國《破產法》為保護債權人,規定了一系列的行為(抽逃資產等行為),是可撤銷的或無效的。具體如下:
《破產法》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一)無償轉讓財產的;
(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五)放棄債權的。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
(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
(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
『貳』 我公司想提出破產重整申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
程序比較簡單,沒有規定特別的條件。
『叄』 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債務人申請破產重整.法院如何裁
您好:
破產分為 破產清算 破產重整 破產和解
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申請破回產後,在法院決定破產清算之前,答都可以申請破產重整。
法律之所以沒有提及你說的情況,是因為重整的制度在於挽救債務人企業,現實中債務人肯定比債權人更清楚自己的企業情況,以及有沒有重整的必要和可能性。
如果債務人申請破產申請,而債權人再申請重整的,大多是債權人通過與債務人的談判,成為債務人的戰略投資者,通過債轉股或者資產置換等方式重組債務人企業
『肆』 破產重整申請撤銷後可以再次申請嗎
1、申請人撤銷強制執行申請後,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
2、法院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還可以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如果超過兩年申請執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請強制執行。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二十條 因撤銷申請而終結執行後,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內再次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相關詳細法律
第一,《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執行撤銷申請的;……」 執行終結是指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因發生法定事由,民事執行機關已經沒有必要或者沒有可能繼續實施執行而結束民事執行程序的制度。我國強制執行程序適用當事人主義原則,執行開始基於債權人申請,允許債權人撤銷全部或者部分申請,以終結執行程序。但是,撤銷僅發生債權人放棄本次執行程序的效果,撤銷後恢復到未申請執行時的狀態,可以再就同一執行依據申請執行。
第二,《民訴法解釋》第五百二十條規定,因撤銷申請而終結執行後,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內再次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中,第(三)項、第(五)項在客觀上也都存在當情況改變時執行程序再次啟動的可能性。
第三,《訴訟時效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在債權人撤銷申請的情況下,由於其申請執行時效已經因其申請執行而中斷,所以,再次申請執行的時效應從適用時效中斷後重新計算。
『伍』 法院受理企業破產重整申請後,銀行抵押物可以解押嗎
破產程序是一種涉及多方利益的特別執行程序,案件中別除權的行使版不能阻礙破產程序的權進程。人民法院是破產案件的居中裁判者,是破產案件中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衡平者,從有利於破產案件審理出發,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解除抵押登記。
當然,抵押權畢竟是一種法定優先受償權,是依法應得到充分保護的特殊債權,設定抵押的目的就是要保證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因此,人民法院在依職權解除抵押時應充分注意對抵押權的司法保護,譬如資產處置變現後可對抵押債權額予以提存,待《破產法》第132條規定的對抵押權人優先受償權的限定條件消失後,由抵押權人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權。
『陸』 公司申請破產重整,人民法院已受理,企業還能進行生產經營嗎
不能私自繼續經營,如果想要繼續經營,要不終止破產申請,要不就在監督下繼續經營。
企業重整期間,可以進行營業管理,但是需要人民法院批准,且需要在管理人監督下進行。
『柒』 重整申請受理和破產重整申請受理是一回事嗎
不一樣,破產會清算企業資產來償還負債
『捌』 破產法中關於重整計劃與和解協議草案的問題
一、破產過過程中重整草案未通過,那麼仍舊繼續破產程序,可能的結果或者是宣告破產,或者是裁定駁回破產申請。
二、和解計劃未通過,也是一樣的。
注意事項MS不是很有必要,計劃和法院通過有個先後順序,計劃在先,然後才有法院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