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都會駁回嗎
Ⅰ 我家人被騙做了非法集資的代理人,乾的時候不知道是非法集資,一共有350萬,請問會被判幾年
非法集資達到350萬元,可能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判刑還是要看情節嚴重程度,非法集資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1)非法集資都會駁回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Ⅱ 民間集資,結果欠錢了,會被告嗎
若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若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回雖有關聯但該民間答借貸行為不是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應當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公安或者檢察機關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後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當事人又以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六條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Ⅲ 有借據證明屬於個人借款,為什麼法院卻以涉嫌非法集資駁回起訴
不能光從借據來判斷是否屬於個人借款,要綜合全案證據分析。一般來講法院是不會犯這種錯誤的。如果您確實覺得有問題,可以上訴。
Ⅳ 參與非法集資,那麼錢也會被國家沒收充公是真的嗎
首先,投資人去登記報案,不會導致被告人被定罪
投資人去警方登記債權和說明情況,是提供自己身的情況說明,並不會必然導致善林金融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平台。比如說善林金融在從事P2P業務模式到底如何?其是否在宣傳過程中作出警方宣稱的保本付息承諾?是以何種方式和形式作的此種承諾?是以保本理財產品形式還是以定期回購形式等等,這些都會對案件的釋明有一定的影響,罪與非罪,要在法庭最後認定,而不是只要有投資人報案,就一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是重要的誤區。
其次,即便是認定參與非法集資,國家也不會將投資人的錢沒收、充公,而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清退工作。
很多人會擔心,投資人已經投進去的資金是否可能追償?根據相關規定,是必須追償的。
但很難全額退,會在資產清算後按比例退。一般是在一審判決後,法院會出一個清單。現階段,就是如上海警方所說,投資人先登記自己的投資情況,以方便之後的資金清退工作,包括借款人的債務,也要組織追償,一般也會有統一的登記渠道,要求及時還款,比如惠州e速貸案就是。
法規依據
比如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文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而根據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第四十五條 債權債務申報、登記、確認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公告債權債務申報事宜。(二)接受債權債務的申報。申報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證件、集資合同、收款收據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辦理債權債務申報手續。(三)專案組對債權人身份、集資數額等資料進行甄別確認,並逐筆登記集資數額。
在國內的司法實踐中,比如善林金融和錢寶網的用戶,應該擔心的,不是自己投資能否拿回的問題,而是能拿回多少的問題。
在國內大量非法集資案件中,公安機關追回相關集資款項後,按比例退還給廣大投資者已經是這類案件的「必備節目」。
比如當年的優易網非法集資案,已退還投資者本金40%,歷時31個月;樂網貸非法吸存案,投資人本金還剩70%,庭審歷時22個月。而全國矚目的E租寶集資詐騙案的退賠工作還在進行中。東方創投非法集資案,投資人本金還剩48.7%,庭審歷時9個月;銅都貸非法吸存案,投資款按12.3%的比例退賠,庭審歷時14個月。
Ⅳ 民間借貸被告涉嫌非法集資,是中止審理還是駁回起訴
若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若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該民間借貸行為不是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應當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公安或者檢察機關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後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當事人又以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六條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Ⅵ 非法集資案件如何維權
一、非法集資受害者怎麼維權
(一)在刑事判決書中直接判決賠償。
《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已將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限定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遇到非法集資騙局,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發現自己以民間借貸的形式被非法集資所騙,應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通過刑事偵查措施抓捕嫌疑人、查扣涉案款物。有的群眾,發現自己因非法集資被騙,卻持借據或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保全。一般來講,此類案件法院不會受理,及時受理後也可能裁定駁回起訴。
因為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畢竟公安機關的刑事強制手段和人民法院的民事手段相比在追回被騙資金,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要嚴厲一些,效果也會好一些。
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Ⅶ 一審以非法集資駁回起訴,二審維持一審的幾率有多大
這種事就不要問幾率,知道相關規定就可以了。參見蕞高法剛剛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Ⅷ 非法集資案子需要等到刑事結束了再民事訴訟嗎
來1、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源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2、公安或者檢察機關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偵查後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當事人又以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民間借貸的基本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
Ⅸ 非法集資會牽連家人嗎
非法集資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是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那麼如果因非法集資而被判刑了的話,會不會連累自己的家人?下面,法議網小編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非法集資會牽連家人嗎?
如果家人並不知情,則不會受牽連。
在生活中,如果親人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話,對於親人的債務是需要由親人自己來進行承擔一定的責任。
當親人因非法集資行為被抓時我們應當勸其自首,積極退贓,彌補損失,這樣可以讓他得到寬大處理的。
如果幫助他逃跑,或者藏匿他,都是害了他也會害了自己,沒有出路的。
家人被刑拘後,家屬應盡快委託律師介入,如果犯罪嫌疑人遭遇過刑訊逼供等,他可以在會見律師的時候向律師講明情況,律師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向檢察院等部門提出控告,如果事實屬實,那麼辦案機關通過刑訊逼供取得的口供將不能作為定案證據。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釋放。
二、非法集資家屬存款會如何處罰?
1、如果確實不知情,則無罪,不會被判刑;
2、如果知情的,則要看這是單位犯罪還是個人犯罪,量刑都會有所有不同;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為350萬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為350萬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3、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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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發現是非法集資會怎麼處理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專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屬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法院在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