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被駁回房子保全
1. 一審中原告被駁回,在二審開庭後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成功,是不是意味著被告輸了
沒有必然聯系。
2. 年底了法院駁回訴訟,房屋買賣案件有房產保全上訴中院還可能駁回嗎
年底了,法院駁回訴訟房屋買賣案件,有房產保全,上訴中院是也許會駁回。
3. 訴訟被駁回時的己申請的財產保全怎麼辦
財產保全是不能續封的,並且如果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就要解除財產保全。《民訴法》版裡面規權定了財產保全後提起訴訟的期限,沒有續封的規定。
如果是判決已經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4. 駁回財產保全申請是否能提起上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不管是訴訟財產保全還是訴前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但是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復議認為裁定正確的,駁回申請;認為裁定不當的,作出新的裁定,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5. 一審法院保全了不動產,,二審高院終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起訴,被保全的財產應該予以解封嗎
只是由於動產或者不動產的不同,期限有區別,但是期限到了可以繼續查封或者保全的目的是為了在訴前控制被告人的通常法院在保全前都會要求原告提供擔保的。
6. 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被告勝訴後怎麼解除保全
被告可以提出解除財產保全的申請,如果因財產保全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原告進行賠償。
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7.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後,保全措施是依職權解除還是依申請解除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抄後,保全措施是依職權解除,也可以依申請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保全人應當及時申請解除保全:
(一)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
(二)仲裁機構不予受理仲裁申請、准許撤回仲裁申請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的;
(三)仲裁申請或者請求被仲裁裁決駁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對起訴不予受理、准許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五)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駁回的;
(六)申請保全人應當申請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裁定解除保全;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裁定解除保全。
申請保全人未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應當賠償被保全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被保全人申請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間內裁定解除保全。
8. 訴訟駁回是不是意味著房屋保全也得撤銷
是的,因為訴訟保全的前提是,要麼是訴訟正在進行或者將要進行,如果訴訟被法院駁回,保全也就沒有必要了,法院也會自動撤銷。
9. 離婚起訴被駁回,財產還能繼續保全
不能繼續保全,如果原告沒有申請解封,對方因此造成損失的,離婚時可能會提起賠償。
10. 訴狀被駁回,財產保全費能退嗎
訴狀被駁回,財產保全費一般是不能退的。
1、保全金是指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繳納的費用。是訴訟費用,可以請求法院判決敗訴方承擔,對保全金,法院不予退還。
2、在申請保全時候法院有可能讓當事人交納保證金,那個費用是可以全退的。
3、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擔保,額度與訴訟請求的額度相當。
4、財產保全擔保,也叫訴訟保全,是指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申請財產保全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擔保,即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
備註: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法院應對保全錯誤負賠償責任。所以,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時,法院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