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駁回怎麼辦
❶ 一審判決駁回起訴二審當如何處理
二審的處理方式有三種: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❷ 二審公開網維持一審判決,但是當判決書下來後駁回一審判決!從這塊能否要求法官按照網站判決
不能要求法院按照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上登記的判決結果,改專變判決書。
因為判決屬書是法定的法律文書,一旦作出,除按照二審或者再審程序才能改變外,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隨意更改的。
而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是法院將案件的審理情況向社會及當事人公開的一個平台,可以更改。
如果二者不一致,必須以法院的裁判文書為准。
❸ 政府官司輸了,但法院駁回上訴怎麼辦
發回重審就是袒護上訴人?你說直接改判是袒護上訴人還靠譜點兒。
民訴案件二審發回重審一般都是以下原因,你對比下自己的情況,為下一次開庭做好准備。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4)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並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❹ 一審訴訟請求被駁回怎麼辦
你好
依照我國繼承法,女兒跟兒子一樣是享有平等繼承權的
這里法院不支持你們的訴訟請求,是因為他們認定這個房屋是你父母和四個哥哥的共同財產,你們無權分割、
但是我認為,你們是有權繼承父母的份額的,也就是這個房子的六分之一的,你們有權參與繼承,但是你的四位哥哥同樣有權繼承,所以是六分之二的六分之一你們有權繼承。
下一步你應該聘請律師為你服務,你自己計算一下,房子價格除以6乘以2再處以6,是多少。
這是你可以得到的份額,
至於打官司勝算是多少,憑你這幾句話是不能判斷的
再好的律師也不會說這個官司一定贏或者百分之八十會贏這種話。要具體分析的。
既然說了過了起訴時效了,一般是不能勝訴了。
❺ 一審法院以重復訴訟駁回訴訟請求原告上訴到2審法院2審法院怎麼辦
一審法院以重復起訴而駁回當事人的起訴的,當事人以一審法院判決提起上訴的,二審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分別處理。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❻ 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並駁回我的起訴
這種情況,再起訴估計還不會受理。
既然已經有一個案子,可以研究一下案情,是否可以變更訴訟請求,追加被告等解決這個問題。
❼ 一審判決駁回起訴二審當如何處理
二審的處理方式有三種: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❽ 一審判決不服,二審法院判駁回重審,如此反復,怎麼辦呢,傷不起的百姓
二審法院判決發回重審,如果不是因新證據引起的,算一審法院的錯判,影響法院和法官的考核的,這種事情對他們影響也很大的,他們也傷不起的,不會反復的。
❾ 初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已生效,向中院申請再審被駁回,我該怎麼辦
再審申請被駁回來,就不能以相自同的理由再次申請再審了。但還有救濟方法:
第一,仔細研究下案卷,尋找其他的再審事由,還可以申請再審。
第二,可以向作出法院申訴,爭取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程序。
第三,可以向檢察院申訴,爭取檢察院抗訴。
❿ 民事案件一審駁回二審會不會改判的問題(附一審判決書)
進入二審程序後可能有如下結果: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第二審程序是指由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民事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