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訴訟請求勞動仲裁
『壹』 法院對用人單位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
【1】單位上訴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的中級法院
中級法院對申請撤去勞動爭議仲裁庭裁決駁回請求後,
中級法院裁決為終審裁決。
【2】中級法院的裁決從裁決送達當事人裁決書之日起,生效。
【3】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貳』 單位起訴我,要求法院駁回我遞交勞動仲裁的訴訟請求,法院支持誰
法院會依法支持符合法律規定的一方。你要認真准備,打好這一仗。我支持弱勢群體。
不光版是保險,不簽訂勞動合權同還可以從第建立勞動關系後的第二個月主張雙倍工資。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會使你一生受益。你應全面找出公司侵犯你權益的各個方面,才能更好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不明白,你可以來問我。
『叄』 勞動爭議案件原告起訴請求與仲裁請求不一致,人民法院是否應駁回起訴
要看怎麼不一致,如果包含在仲裁請求裡面,是可以的,如果超越了仲裁請求的部分會被駁回相應訴訟請求,因為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沒有經過仲裁的內容,法院不會直接審理。
『肆』 勞動委員會作出的裁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仲裁生效了嗎
勞動者對勞動仲裁裁決書不服的,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版法院起訴。用人單位除權終局裁決的,也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已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勞動仲裁裁決書即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伍』 勞動糾份仲裁後,用人單位起訴,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全部訴訟請求,原勞動仲裁裁決書是否發生法律效力
在規定時間內,未上訴。勞動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陸』 公司解聘我,勞動仲裁的裁決書為什麼駁回我們的訴訟請求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情況,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我國《勞動回爭議調答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柒』 勞動糾紛,法院駁回我的上訴請求,我又起訴到中級人民法院,勝訴有多大
首先,勞動爭議糾紛需要先勞動仲裁裁決前置,不服仲裁裁決才能向法院起訴,一審法院既然駁回你的訴訟請求,不服一審判決再上訴到了中級法院才是上訴,至於勝算有多大,誰也不知道,因為不知道你的案情
『捌』 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認為不是其受理范圍,駁回請求。不服,起訴。法院是否有權對仲裁時的請求進行審理
沒必要就駁回申請仲裁本身去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會判決勞動仲裁是否必須受理此申請。
仲裁書面明確不受理的,可以就相關訴訟請求本身直接到法院起訴,只要屬於法院受理范圍,法院可以直接審理判決。
『玖』 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判決超過仲裁時效駁回訴訟請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關提起投訴嗎
可以。
但是,假定仲裁部門和人民法院已經認定你的請求超過了訴訟失效,版我看勞動保障監權察機關會以人民法院已經處理過,而不予受理。
不過,我國法律雖然對勞動爭議案件規定了訴訟時效,在實際的司法實踐過程中往往是以保護勞動者利益為前提的,一般說來不會以時效問題拒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為了規范此類問題,早在2006年8月14日,將更多的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約定到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所以,勞動爭議案件因為時效問題被駁回起訴的越來越少了。
假定你的勞動爭議案件因為時效問題被駁回了,你可以把具體情況陳述出來。
也許網路專家就可以給你解疑答惑。
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李明月祝福你成功,快樂。
『拾』 不屬於仲裁受理范圍駁回訴訟請求,還可以另行起訴嗎
一、對於超出仲裁范圍的案件,最高院司法解釋按照如下處理:
1、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受理;
2、雖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但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應當依法受理。
二、對於部分不屬於受理范圍的,個人認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然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也不能另行起訴的,只能按照政策找有關部門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