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起訴的上訴費如何計算
A. 駁回起訴裁定書訴訟費的標準是什麼,是怎麼解
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B. 民事訴訟駁回起訴還收費嗎
民事案件一審駁回起訴,如果沒有如下情形,上訴是需要再繳納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第二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C. 起訴費如何計算
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內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容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三、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D. 不服法院一審判決,如上訴.上訴費是多少
不服法院一審判決,上訴費是和一審是一樣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4)駁回起訴的上訴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E. 一審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免收,不服上訴到二審法院是否還要收取訴訟費
對駁回起訴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依法不繳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規定,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5)駁回起訴的上訴費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申請費標准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F. 民事案件一審駁回起訴,上訴是需不需要再繳納費用
你好,對駁回起訴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依法不繳納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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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一審駁回訴訟的訴訟費怎麼算
如果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訴訟費用全額收取,因為案件是原告敗了,而且是全部敗訴。所以,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都應該有原告負擔。
H. 駁回起訴上訴二審需要繳納上訴費嗎
你好,駁回起訴後是再次起訴,這跟駁回訴訟請求再上訴是有區別的。當然,前者後者都需要繳納訴訟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