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申請和不予受理
① 追加被告申請不予受理可以口頭裁定嗎
可以上訴。因為駁回追加被告申請的裁定性質上是駁回起訴的形式之一。一旦申請被駁回,原告有權援引民訴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提起上訴。
給予原告上訴權,既有利於保障當事人在民事訴訟程序啟動和訴訟對象的決定等方面合理地享有主導權,又可避免產生訴訟資源的浪費和不必要的訟累。 訴訟中追加被告應視為起訴行為的組成部分之一。
原告在起訴狀中所列被告和在審理過程中追加的被告,兩者在法律屬性上並無本質區別。將原告追加被告排除在起訴行為范疇之外不僅缺乏依據,也不盡合理。駁回追加被告的申請,在本質上屬於駁回起訴的形式之一。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此類裁定給予上訴權具有法律依據。
(1)駁回申請和不予受理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對刑事二審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理由和范圍的限制。對刑事上訴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
而民事二審案件,二審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述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是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② 行政復議超過期限,復議機關是不予受理還是駁回申請
超過復議期限,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依法應發給當事人書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專。
《行政復議法屬》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③ 商標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有什麼區別
商標駁回與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之處。不同之處主要是:
1、原因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在先申請或注冊原則」及違反禁注條例,商標局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商標申請不予受理則是因為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書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定才不予受理的。
2、審查對象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其本身不滿足核准注冊的條件,因此審核對象只有商標本身。商標申請不予受理主要還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只屬於形式審查階段,審查對象只是商標申請文書和商標形式。
3、下發文書不同,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後,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而商標被駁回,商標局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
4、退費政策不同,繳納相關費用是商標受理流程的最後一個環節。商標被駁回是不退還申請費用的。而因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不予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並未扣除相應費用。
④ 請問:這里為什麼是裁定駁回再審申請而不是裁定不予受理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依據程序法的規定,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因而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它發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審理階段。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起訴的審查,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訴訟行為。它發生在人民法院審查起訴階段。
⑤ 駁回起訴與不予受理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
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第一,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審查」階段作出的;駁回起訴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在審理終結後須作出實體評判的階段作出的。
第二,法律依據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依據的是程序法;駁回訴訟請求依據的是實體法,包括各種民事法律法規。
第三,解決的問題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實體問題,是對當事人勝訴權的否定。
第四,法律效力不同。雖然一旦發生法律效力,三者的當事人都不得對這個爭議的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訴訟,但前二者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如不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起訴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而後者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該類案件的當事人不僅不得就爭議的這個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訴人民法院起訴,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即使判決有錯誤,也只能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
第五,訴訟當事人不同。不予受理發生在立案前,法院沒有受理,當事人起訴的被告沒有應訴參加訴訟,裁定書不能把起訴的被告列為訴訟當事人;而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發生在立案之後的審理過程中,當事人起訴的被告已經參加了訴訟,應列被告為訴訟當事人。
第六,適用法律文書和上訴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適用裁定,上訴期限均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而駁回訴訟請求則適用判決,上訴期限是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
第七,適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僅適用第一審程序;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一、二審程序及審判監督程序。
第八,訴訟費收取及承擔情況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將退還預交的訴訟費,而駁回訴訟請求應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由起訴人交納並承擔。
⑥ 商標被駁回與不予受理有什麼區別
商標駁回是指商標在注冊的過程中,經過商標局實質審查後,認為該枚申請注冊的商標有違商標法,所以不予注冊。商標駁回通常有幾大類型:違反禁止性規定的駁回、商標不具顯著性的駁回、與在先商標權(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相沖突等。
商標不予受理是在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因而不受理該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的情況。不予受理通常原因是:一、申請書有問題;二、商標不符合相關規定;三、其他方面存在問題。
兩者存在的區別?
一、原因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在先申請或注冊原則」及違反禁注條例,商標局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而商標申請不予受理則是因為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書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定才不予受理的。
二、審查對象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其本身不滿足核准注冊的條件,因此審核對象只有商標本身。而商標申請不予受理主要還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只屬於形式審查階段,審查對象只是商標申請文書和商標形式。
三、下發文書不同
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後,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而商標被駁回,商標局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
四、退費政策不同
繳納相關費用是商標受理流程的最後一個環節。商標被駁回是不退還申請費用的。而因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不予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並未扣除相應費用。
如果在申請商標時遇到了,又該如何及時處理?
一、遇到商標被駁回
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
因此,如遇到商標駁回,首先應該分析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申請的商標和別人的在先商標構成近似還是商標缺乏顯著性,又或者是不良影響;其次可根據分析結果選擇進行駁回復審,或者修改商標設計方案重新申報。
二、遇到商標申請不予受理
如果是形式審查不能通過,申請人可以按照規定修改並重新填寫申請文件及繳納費用,等待進一步審查。在進一步審查後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會通知予以補正的消息。
商標駁回和不予受理的直接後果類似,但是麥小豆還是要提醒企業,這兩者之間還是有一定的差異,一個只是形式審查不通過,這不代表商標本身不能通過,補正申請材料後可等待進一步審理;另一個則是已經審查商標本身,不予授權申請的,需要通過駁回復審來爭取。只要分清楚兩者之間的區別,就可以選擇適當的方式補救。
⑦ 土地糾紛到法院法院駁回叫申請仲裁仲裁不予受理沒直行全
政策性的法院不受理.一個地方一個樣.
這個是很多的,拿著專利法實施細則看吧。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
依照專利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應當予以駁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請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
(二)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或者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
(三)申請的修改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或者分案的申請不符合本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的。
⑨ 民事訴訟再審程序中,裁定不予受理和駁回申請的區別是什麼
不予受理,再審申請形式上不符合法定要求。如:再審申請材料不全,申請再審版人主體不適格權,不是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等。
再審程序中,不予受理是用裁定嗎?
裁定駁回再審申請,已經受理,並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認為再審事由不存在。
⑩ 商標駁回復審無款不予受理怎麼辦
商標駁回復審不予受理,是您沒有及時向商標局匯款(復審官費)。
主要看現在是不內是自收到駁回發文之容日已經有十五天,商標法規定,對於駁回、不予注冊,在十五天之內可以提出復審申請。
除此應當分析駁回原因,是不是盲區內有近似商標注冊。如果有,那麼可以了解對方是否先於你使用此商標。對方如果後於你使用此商標,可以在對方公告期內提出異議,或注冊成功後提出無效宣告。這些都需要使用在先的證據。
如果盲區內沒有風險,則重新再進行查詢,看之前是否有遺漏。組合商標,要分不分查詢,商品類別遇跨類別近似群組也要查詢。
如果綜合商標風險較大,建議放棄復審,重新注冊新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