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駁回書
A. 工作不滿一年,我要辭職,公司要我退回之前的工資,我不想退,有什麼法律規定可以駁回公司的說法
按照勞動法第三條的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依法給付勞動者報酬。你們主管口頭要你退回之前所發的工資是違法的,即使當時你有答應,所以根本不用退回去。另外,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如果你能證明你們公司是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且又對你造成損害,你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B. 沒寫過辭職單位出辭職決定,辭職決定是合同期間內,也沒辭退書法院判決是失效來駁回原告的請求是合法嗎
在合同期內,沒寫辭職申請,就把人辭退了,當然不合法!
請您採納!
採納後可繼續追問!
C. 去年2015.07.25提出辭職被駁回 理由是領導不同意。第二次是今年2016.04.18中午 又
人在江湖呀,沒辦法,如果是我,堅決走,沒人可以要挾自己的,還以告訴父母這樣的理由
D. 法律法規又沒有駁回辭職申請這一說
法律法規中沒有。勞動者有自由選擇用人單位的權利,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有特殊約定,你違約了,就要因此付出一定代價,比如經濟補償或賠償等。
E. 今天我向單位提出辭職,准備於月底離職,但是公司駁回讓我必須工作到10月底,請問這是否合理
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過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離職,要求結清全部工資,你工作期間的工資你可以要回,扣錢是不合法的。公司應在三天內結清工資。
F. 合同制教師提前30天書面形式辭職。單位駁回後要繼續服務六個月在申請嗎
除非有競業協議或存在服務期內有價培訓,員工辭職時應當支付用人單位相應的損失或者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辭職即可,並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用人單位應當自收到辭職三十天內給予批復,如不同意,員工提出書面辭呈滿三十天後同樣可以離開,並不需要另行通知用人單位。但具有競業協議或有價培訓的需要另行商定。
G. 被迫辭職裁決書下來了!幸好駁回了仲裁,接下來怎麼追下去
勞動者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人民法院作出了支持勞動者被迫辭職的一審判決,用人單位沒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應當執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用人單位在法定時限之內上訴,一審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積極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H. I人事離職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領導想留你呀,如果一定要離職,被駁回再跟領導協商
I. I人事離職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朋友你好
勞動法有規定,在合同期內員工也是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所以試用期員工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企業離職信息,轉正員工需要提前30天,書面告知企業離職信息發就可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的,但並沒有要求一定要得到企業的同意的
J. 離職交接被駁回,怎麼離職
這方法法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