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設計 » 駁回起訴發回重審迴避

駁回起訴發回重審迴避

發布時間: 2020-11-26 07:28:23

① 再審申請立案後發回重審要經過審委會嗎

審判監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對案件再次進行審理的程序,也稱再審程序。 一、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條件 1、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特定情況下,行政賠償調解書也可以成為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對象。 2、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不足;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判;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3、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A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均有審判監督權,均可以提起再審程序。B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認為需要再審的,有權提請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C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有權對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訴,對於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人民法院必須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當事人的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賠償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在2年內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申訴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對當事人的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充分重視,經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立案並及時通知各方當事人;不符合再審條件的,予以駁回。 二、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程序 1、原審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報經審判委員會決定。 2、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3、人民檢察院抗訴,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程序: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向同級人民法院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對於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人民法院應當再審,開庭審理抗訴案件時應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 三、再審案件的審理 1、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2、再審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上級人民法院決定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作出裁定,裁定應當寫明中止原判決的執行;情況緊急的,可以將中止執行的裁定口頭通知負責執行或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但應在口頭通知後10日內發出裁定書。 四、對再審案件的處理 1、人民法院對經過再審案件的審理認為原生效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撤銷原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的同時,有兩種處理頒發:一是對生效判決、裁定的內容作出相應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銷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發回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裁定發回重審的情形: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迴避而未迴避的;依法應當開庭審理而未經開庭即作出判決的;未經合法傳喚當事人而缺席判決的;對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未予以裁判的;其他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審判的。 3、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的,對原審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錯誤的,應當作出如下處理。如果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錯誤的,再審法院應當撤銷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 4、再審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須在3個月內作出裁判;再審案件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須在2個月內作出裁判。

② 發回重審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當事人有權申請某個審判委委員迴避嗎

1、二審中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一審應當領組組成合議庭,原來的審判長、審判員都不能參加審判。如果一審法院不讓原來的審判員迴避,還在重審案件中出現,可以申請迴避。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2、原審庭長(法官),如果屬於合議庭人員,可以申請迴避,如果不是合議庭人員就不能申請迴避。法律沒有規定要求讓合議庭之外的法院審判委員會成員迴避。無權申請庭長進行迴避。
3、無權申請其法院審判委研究本案會議人員迴避,也沒有法律依據。

③ 重審二審是否存在迴避問題

任何審判程序當事人都有權利提出迴避申請。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④ 裁定駁回起訴中院發回重審,需另換合議庭嗎

一般都會換。

⑤ 二審發回重審 原一審審判員需要迴避嗎

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
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另行組成合議庭,所以原一審審判員需迴避。

⑥ 民事訴訟中為什麼發回重審要撤銷原判,為什麼駁回起訴也要撤銷原判

發回重審,是因為原判決在程序或實體上存在錯誤,需要把錯誤的判決撤銷掉,版重新做出判決。權
二審中的駁回起訴,是因為,該案件不屬於法院處理的范圍,一審法院卻處理並作出了判決,該判決錯誤,二審法院必須撤銷,且駁回起訴,從程序上根本解決問題。

⑦ 案件立案後法院一審做出實體判決二審發回重審一審裁定駁回起訴符合程序嗎

程序上沒有問題。您需要考察一審裁定駁回起訴的事實和法律適用是否正確。針對該裁定,您仍然可以上訴。

⑧ 發回重審撤訴後再次起訴,原一審承辦人迴避么

發回重審要另行組成合議庭,但撤訴後再起訴,形成了新的訴訟承辦人有可能是原承辦人或有人是原承辦人。

⑨ 一審結束,不服上訴,二審發回重審,原法院迴避,異地審理和一審一樣怎麼辦

發回重審,是對原審證據進行重新審理,如果沒有新的證據支持(新的證據很重要),異地審理也是根據相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理,異地審理得出同樣審判結果不意外,服從法院判決吧!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