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執行申請後怎麼辦
Ⅰ 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提級執行申請,申請執行人該怎麼辦
理論上可以向高級法院申請執行監督。需要提醒的是,問題沒有介紹中級法院駁回的理由,申請提級執行的條件是,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超過6個月不執行。
Ⅱ 法院駁回恢復執行申請怎麼辦
應該提出書面執行異議,法院裁定後海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
Ⅲ 違法駁回執行申請書要如何處理
申請執行依據:一審二審的判決或裁定書及其編號。申請事實與理由:簡述判決的內容,現在已經生效,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特得出申請。
Ⅳ 申請法院執行但是執行局發了駁回了我該怎麼辦
民訴法修改後,各地法院對此問題規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審回查由執行局自己的裁決合答議庭裁決,裁決後一般賦予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的權利。很多裁決不予執行的案件,上級法院復議後又裁決駁回不予執行申請。現在不少地方將執行裁決權從執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門審查,這樣就沒有規定有復議的權利,裁決不予執行就終局裁決。也有法院裁決不予執行後,申請執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然後法院將裁決不予執行理解為一個執行行為,這樣申請執行人就可以提出執行異議,而執行異議根據民訴法202條的規定,可以申請復議。這樣,間接取得復議權,可能上級法院裁定駁回不予執行申請。同時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審查,都是中級法院,那麼申請復議,就只有到高級法院了。
Ⅳ 被法院駁回的執行申請可作證據使用嗎
在法院庭審案件中,如果預證實當事人沒有相關在債務,可以提供被法院駁回的執行申請作為證明自己無任何債務的行為證明,或被對方起訴要求還款時,證明自己未欠對方錢款的事實依據。供參考。
Ⅵ 駁回執行申請執行費有誰承擔
駁回執行的話,相當於沒有執行將你的費用月返還。
Ⅶ 駁回執行申請後到上級法院復議結果原裁定被撤銷要求繼續執行原合議庭是否迴避
這個不需要迴避。
Ⅷ 重復申請執行如何駁回
一、重復申請執行怎樣駁回
出現重復申請執行的情形時,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可以向專法院屬提出執行異議,請求法院取消重復執行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執行異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執行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
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執行法院立案或者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執行行為異議,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
(二)異議成立的,裁定撤銷相關執行行為;
(三)異議部分成立的,裁定變更相關執行行為;
(四)異議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執行行為無撤銷、變更內容的,裁定異議成立或者相應部分異議成立。